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金毛鼠不相信,吴四海这么厉害,怎么会不出手。
公孙胜见金毛鼠的表情,摇了摇头,接着继续说道:“当今江湖上想要吴四海的命的人可是不在少数,如果他今天动了手,我们肯定必死无疑,可他也会受伤,而受了伤后,他的处境就很微妙了,像他这种人,是不会把自己至于险境的”
。
“你的意思是说,如果吴四海受了伤,就会有人来杀他?”
金毛鼠问道。
“没错,吴四海的野心太大,现在他的手已经伸到北原城中来了,你也知道这北部的大冰原可是叶家堡的势力范围,叶寻恐怕早就把吴四海当做眼中钉肉中刺了,如果有机会杀了吴四海,叶寻叶堡主恐怕是不会放过的,对于这种层次的高手来说,一点的隐患都有可能最终导致失败,”
公孙胜说道。
而听完后的金毛鼠一脸的不明觉厉,说话间,公孙胜与金毛鼠两人已来到听雪楼的门前。
听雪楼,可以说是整个北原城中吃喝玩乐最好的地方,是整个北原城中最大的销金窟,在听雪楼里不仅有着今人垂涎三尺的美食,还有着豪华的赌场,和美丽的女人。
可以说在北原城中,没有一家赌场和青楼幕后老板对听雪楼不感到嫉妒的,他们都乐不得听雪楼关门大吉呢,可是他们却没有一个人向听雪楼下黑手,这当然不是因为他们个个都是本分经营的好好商人,如果有必要,而且也有利润的话,对于同行对手,他们很乐意下毒手,搞得对手家破人亡关门大吉,可是对听雪楼下毒手,就算给他们吃了雄心豹子胆,他们也不敢动手,因为听雪楼的背景很雄厚,他们得罪不起。
听雪楼的老板名叫金三顺,虽然金三顺这个名字有些今人发笑,可在江湖上提起雁过拔毛金三顺,相反不但不会有人发笑,恐怕还会吓得六神无主。
雁过拔毛金三顺是十年前江湖上名噪一时的大盗,不过他跟金毛鼠不同,金毛鼠只是盗取金银财宝,却从来不会害人性命,而金三顺却不同,他每次行动,不仅把失主家的财宝搜刮的干干净净,给他挣得了一个“雁过拔毛的美名”
,而且他还盗取人命,凡是被他光顾的人家,都是满门上下,鸡犬不留,直到现在“雁过拔毛金三顺”
的名头还能止小儿夜啼。
不过现在金三顺放下了他的老本行,不在干无本买卖了,而是在十年前,把他多年来打家劫舍,杀人放火所得来的财富在北原城中开了一家酒楼,就是听雪楼。
金三顺肯下本钱,而且听雪楼里吃喝玩乐一条龙,所以这些年来听雪楼的生意是蒸蒸日上,不过这样难免会引起别人的嫉妒,虽然说他金三顺在江湖上也算得上一号人物,不过不怵他名头的人也是大有人在,可十年来听雪楼的生意蒸蒸日上,而找他麻烦的人大多都人间蒸发了,这并不是因为金三顺实力强,而是因为他金三顺傍上了一棵大树,这棵大树就是四海帮,那些找他麻烦的人都踢到了铁板上。
听雪楼今天不接待客人,楼门紧闭,门前有两个劲装大汉看守着,凡是想要进听雪楼的人都被他们拦了下来。
公孙胜和金毛鼠行到了听雪楼门前时,那两个劲装大汉正把一位客人“劝”
走,见到公孙胜和金毛鼠两人,他们连忙上前。
“不知阁下是否就是夺命枪公孙胜,公孙少侠?”
那两个劲装大汉左面的人客气的对着公孙胜问道。
公孙胜点了点头,那个人一看公孙胜点头,脸上一喜,又对公孙胜说道:“我们两人特在此等待,我家老板已经等候多时了,请阁下到听雪楼里一叙,”
说完这个人做了一个请的手势,右边的那个劲装大汉连忙把听雪楼的门打开,公孙胜见此没有说什么,他向金毛鼠打了个眼色,示意他一会进入后多加小心,就迈步走进了听雪楼里,金毛鼠也紧随其后,那两个劲装大汉见公孙胜二人已走进听雪楼,也连忙跟上,他们进入后又把听雪楼的门紧紧的关上,门外还挂上了打烊的牌子。
此时外面天寒地冻,可公孙胜和金毛鼠两人一进听雪楼里却感觉暖烘烘的,虽然说金毛鼠也算是见过大世面的人,不过见到听雪楼一楼的装饰之华丽,也是不由得愕然,而公孙胜对此却没有什么表情,毕竟他不是第一次来了,公孙胜和金毛鼠两人并没有在听雪楼一楼多待,进了听雪楼后早有等待多时的小厮引领着公孙胜和金毛鼠沿着楼梯走上二楼。
二楼的装饰并不算是太过华丽,不过却胜在宽敞,干净。
上到二楼后,只见此时二楼里可以说是人声鼎沸,大大小小的赌桌上,几乎都挤满了人,都玩的不亦乐乎,对于公孙胜和金毛鼠的到来,根本不加理睬,好像把他们两个人当做了空气一般。
小厮指着二楼中间的一个位置,向公孙胜和金毛鼠示意了一下,然后也没有说话,便自行告退,离开了二楼。
公孙胜和金毛鼠向着小厮示意的地方看去,只见在二楼大概正中间的位置上,有着一张大大的赌桌,二楼其他的赌桌大小,和它比起来估计最多也就是相当于这张桌子一半的大小,有的赌桌还赶不上一半的大小。
只见这张桌子,虽然说是整个二楼最大的,可是桌子上的赌客,却是很少,只有四个人,而其中一个还是荷官,和其他桌子上的人声鼎沸不同,这张桌子边的人可以说是很安静,不过公孙胜和金毛鼠却没有小瞧他们,毕竟这么大的一张赌桌,却只有四个人,而其他的人宁愿挤在一起,也不和他们拼个桌,恐怕他们才是这里的话事人。
这四个人此时正玩着骰子,荷官和其他两人暂且不说,只见当中这人。
这人是一个两鬓微白,身材魁梧的中年汉子,虽然公孙胜曾经来过听雪楼,可他并没有见过金三顺,不过一见这人,公孙胜就知道,他,就是雁过拔毛金三顺。
我找了份寿衣市场看大门的活,可是却每晚都要抱个皮娃娃睡在棺材里...
出生前的一道诡异神雷,使得王越成为天生愚钝的废柴,可是偶然的机会,王越开启了一道不属于自己的记忆,从此后领悟力超凡脱俗,一发不可收拾!再次等的功法,在王越的手上都能被发挥出十二分的威力,再难修炼的功法,王越瞬间就能领悟其精髓!一步领先,步步领…...
汉末三国,争霸天下!刘玉章成了刘璋,开始了他的暗弱三国之旅暗弱的是刘璋还是三国你以为自己能改变世界其实改变的是自己刀笔撰的是历史刀剑写的是文明文明是杀出来的书友群426733303...
穿越了,诺隆其实蛮不开心的,家人,朋友,都再也见不到了,还被系统逼迫着努力修行。但人要向前看,所以在有神灵,魔法和战技的异界也要好好的生活,比如实际年龄一百多岁,但外表只有七岁的随身女神萝莉实际年龄十岁,外表也只有十岁的乖巧贵族萝莉实际年龄???,外表只有十二岁的粘人魔兽萝莉。男人应该全控?抱歉诺隆他只是个萝莉控而已,最讨厌强势的御姐了。长公主殿下,你要自重啊!明明大家都知道自己是个萝莉控的诺隆,在被快要三十岁,有了嫁人念头的漂亮御姐壁咚时绝望的喊道。...
陈洛的儿子陈乐乐带着强烈的怨气穿到七十年前,附身到一位姓乐的豪门子弟身上,经过多年顽强打拼,缔造了一个庞大的商业帝国,已是垂暮老人的陈乐乐,最大的誓愿是要将帝国传承给年轻的陈洛。但这个世界跟穿之前大不一样。原本懦弱无能的父亲陈洛,拥有了让最顶级杀手都退避三分的恐怖实力,却擅长装傻充愣。而生母成了超一流的商业间谍,绝代风华,颠倒众生。那阴狠歹毒名义上的母亲,变得活泼可爱,只不过有点大小姐脾气。更牛叉叉的是以前的傻子表叔,不但不傻,竟然还是整个世界的第一高手!小家小业都要引起纷争,更何况庞大的商业帝国,将它安稳地交到陈洛手中,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可本书的主角陈洛,却茫然不知被史上最大的幸运礼包砸中...
前世,她苦心帮助他得到天下,却换来一杯鸩酒,亲人因他而死!今世,她重生归来,变得心狠绝情,誓要前世害自己之人血债血偿!前世,因一句‘得凤女者得天下’苦她一世!今世,她说既然躲不掉,那么,我就自己选择!初遇,他被人追杀,误闯毒灵谷的后山,她现身相救在遇,他告诉她萧灵熙,我夜慕辰从不在乎你是不是凤女,我在乎的,仅仅是那个在我性命垂危时,出手相救的人儿罢了!你,一定是我的!可惜,她在也不会轻信别人,要她相信,就得付诸于行动,她静静的看着男人的眼睛那我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