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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着寧王松开了脚,把江筠打横抱了起来,抬脚大步往外走,江筠在他怀里死命挣扎。
「不,我不要去那个地方,我不去!
」
寧王把江筠抱回来时已经是第十一天后的下午了,江筠整个人更不对劲了,脸色白得跟纸似的,脸上满是泪痕,嘴唇被咬得稀烂,上面全是干涸的血跡,眼神简直空洞得可怕。
把袍子一解,那骨瘦如柴的身闆上哪还有一块好肉?每一寸肌肤仿佛都在控诉他们遭到了怎样非人的虐待。
更触目惊心的是江筠的手和下身,十根指骨根根都被敲碎,再也不能灵巧地运动,扎出那些栩栩如生的小虫子了。
下身更是狼狈不堪——以前就被药物改造成小巧光洁模样的性器由于长时间得不到发泄胀成了可怖的絳紫色,可能以后都不能正常勃起了,后庭化着脓,脓水混着血水、精液以及其他一些不知名的液体淌了满腿,隐约地似乎还掺着软体动物的残肢;而在男性性征和后庭之间,居然又多出了一张粉红的小口,粉嫩嫩的,它也被蹂躪过几次,闪着一片水光,不时还往外汩出白浊。
寧王瀲灩无比的桃花眼下难得地出现了大片青紫,张嬤嬤心疼地给他端来补汤,又熟稔地为他按摩太阳穴。
这次,孙然并不在场,他的现状比江筠好不了太多,还在床上瘫着呢。
张嬤嬤要伺候她的宝贝殿下,给江筠清洁上药的是府里专门的秘医霍。
秘医霍花了差不多整整一个下午才把江筠收拾妥当,清理了满满一盆黑红白交杂的秽物。
一边清理,他一边惊叹,不可思议啊不可思议,世间竟有如此神奇之事!
寧王轻笑,「他大宋第一名将睿王赵承志,本来就是一个时代的传奇。
四岁控群狼,八岁能射虎,十二岁徒手打死熊瞎子,十四岁子承父业袭睿亲王爵成为宋国最年轻的小将军,从此纵横疆场十年未有败绩,威镇诸国。
明明是皇长孙,深受太后喜爱,又手握重兵,兼得万民景仰,废帝自立不过朝夕之事,可他赵承志却偏要不爱江山爱美人,为了个罪臣之子白白葬送自己的帝王霸业,也是有够神奇的。
」
秘医霍抚了抚自己的山羊胡,「传言道,赵承志的蛮族阿妈是人和狼所生的孩子,从小便与野狼生活在一起,将近十岁才被生身父亲找回祁顏部落。
宋国皇室因此嫌弃此女血统,奈何皇长子寧愿捨弃太子之位镇守边疆永不回京也要娶此女为妻。
这个人用情至深,应该是遗传其父吧,而两次服用孕果成功转变体质,或与他母族血统有关。
」
寧王笑言,「若有这等奇事,本王倒真想去漠北开拓开拓疆域了,顺便掳几个狼血后人回来给本王开枝散叶。
可惜,母后走前就只留下两颗孕果,被本王一生气,全用他身上了。
」
说到这,寧王不免有点后悔,作为皇族,他不可能不看重子嗣问题,孩子,当然是越多越好!
他幼时被他那疯子母后误服过孕果,尽管及时催吐了出来,但还是大大影响了他成年后的精子活跃度,以致在活捉赵承志之前,他虽坐拥三千佳丽,却无一人为他诞下子嗣。
因此,赵承志是目前唯一一个能为他繁衍后代的人。
然而变成江筠的赵承志的身体状况和精神状况都太糟糕了,即使天天用人参养着,也活不过三五年,注定没办法给他多生几个孩子。
可是他却因一时冲动,把仅剩的一颗孕果也用在这个快要报废的玩物上了,叫他如何不后悔!
不过回味一下江筠新生出来的那张小嘴,寧王觉得也不是很亏,只要想想就快硬了,那个新器官发育得很完美,花瓣花心花径花膜花室一应俱全,十分招人喜爱,让人流连忘返,而且肯定也具备生育功能,他只要前后都播种,大有可能一次抱俩,提高一倍的生育效率。
寧王的如意算盘打得好,却不过是剃头担子一头热,继六年前他把好端端的赵承志折磨成傻呆呆的江筠之后,他再一次把人家玩坏了,而且这次坏得更彻底了。
江筠以前好歹会笑会哭,冷了知道添衣,饿了知道要吃,认识寧王和德馨,而且还晓得主动勾引寧王;现在除了会睁眼喘气别的就什么都不会了,连排泄都要人估算着时间伺候他去,否则他一定弄在床上。
寧王急了,这么下去他不仅抱不上儿子,连下半身的性福都要跟着完蛋了。
迫不得已,他只好抱着掌上明珠来见这个疯子妈,最开始的时候,江筠对小郡主可怜兮兮的叫娘亲依旧没什么反应,但寧王天天带着小郡主来磨,做足了充分的打持久战的准备,三天不行,就五天,五天不行就七天,如此又过了一个多月,江筠竟然有了起色,慢慢开始回应小郡主,尽管反应还是有些迟钝,但已经会抱着小郡主叫茉茉了,寧王见状,趁胜追击,索性就让女儿留在个园陪江筠。
【画外音】
「宋国」这是一个跟歷史上的北宋差不多的国家,同样的富庶繁华,又同样被强敌环伺,不过因为有我们的大将军,这个宋国的军事力量要强很多,但是疆域比北宋还小,不包括陕西、四川、贵州、广西等地。
都城在汴京,皇族姓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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