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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面天色越来越昏暗,一片一片乌云覆盖天际,黑压压的仿佛要压下来。
狂风席卷校园里的香樟树,树上的白色小花“嗖嗖”
地落了一地。
过了会,雨水就像帘子一样落下来,连成了一张巨大的网,将沈熹围在露台外的一个小世里。
她手里捧着全宿舍的衣服,最上面一件就是林煜堂的白色衬衫。
林煜堂这人不管是洗衣服还是刷碗,都像做实验一样认真,她手中的这件衬衫洗得是干净又不留一点肥皂味。
沈熹想到有一次林煜堂高二时候组织全校看电影,她从姜老师那边跳完舞回来,就跟着林煜堂和他班里的同学一块看电影。
她穿着初中校服扎在一群高中校服里面,一下子成了显眼的那一个。
有人问林煜堂她是谁,林煜堂仗着他高,按住她脑袋:“我家女孩。”
我家女孩,多好听的话。
结果大家都以为她只是林煜堂的妹妹。
当时她一直没想明白,她和林煜堂那么般配他们都看不出来么!
?
后来她才知道,因为在他们眼里,还有更般配的,那就是林煜堂和凌潮汐。
林煜堂是班长,凌潮汐是纪律委员,他们才是大家公认的天作之合。
电影结束已经是傍晚,凌潮汐在电影院小店买了三支棒冰过来,她和林煜堂各挑了一种口味。
她吃到一半,使了小心机要跟林煜堂换着吃,林煜堂不犹豫地跟她换了。
凌潮汐笑着开口:“林煜堂,你跟你妹妹感情真好。”
林煜堂当时只是笑了下,说:“没办法,惯出臭毛病了。”
她不喜欢林煜堂这种含糊其辞的回答,咬着林煜堂吃了一半的棒冰,对凌潮汐说:“我是堂堂的准女朋友。”
然后,凌潮汐就对她热情不起来了。
再后来,凌潮汐笑着问她:“熹熹,你是不是误会了什么,我跟林煜堂只是哥们呢。”
只是哥们么?
她后来很长时间,真相信了凌潮汐的话,甚至讨厌自己的小心眼,无法容许林煜堂和凌潮汐光明正大的“好朋友”
关系。
直到去年林煜堂生日,一个大雪纷飞的冬日夜晚里,她陪着他庆生结束后,林煜堂接到了一个电话,他对她说:“我出去一趟,我有个高中朋友过来给我送生日礼物,我要出去拿一下。”
林煜堂出去了,很久都没有回来,她下楼找他,就看到了他和凌潮汐立在一块,凌潮汐身上还披着他的外套。
雪飘如絮,欧式路灯一盏盏过去。
突然,凌潮汐蹲下身子扔了林煜堂一个雪球,林煜堂好脾气地弹去身上的雪,凌潮汐歪着脑袋说:“生日快乐,班长大人。”
凌潮汐家在县城,她特意转了两趟车过来,大雪纷纷的夜里,只为了送一条她亲手织的围巾给林煜堂。
人心都是肉长的,林煜堂从来不喜欢围巾的人,凌潮汐送他的那条围巾,他一直收藏着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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