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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人需灭口,放火必浇油。
人在江湖混,不狠不吃粉。”
六匹鳞马拉的大车,檀木飘香,锦帐浮动,红泥炉炭火正盛。
烤熟的毛隼上涂抹了辣椒籽盐胡椒盐巴,香飘四溢。
聂欢将毛隼一撕为二,递给身旁的婵儿。
又从另一半上撕下一条腿递给莫绍康,笑道:“什么一百金的鸟儿,也就是这么回事嘛,大舅舅觉得如何?”
莫绍康答非所问,道:“野老山玄铁,市价八两银子一公斤,龙马骑军标配的胸甲,能挡住七品剑士全力一击,一身就要八十公斤,连马儿都是市价千金的亚龙异种,且身上也都披了锁子甲,这龙马骑军就是用银子堆起来的,这还不计算这帮山戎大肚汉每日所耗的大量粮食酒肉,天下间也就炼锋城打造得出也养得起这样私兵武装,城主欲以此无双强兵对草原上普通牧民组成的临时军队,其实真没什么可得意的。”
“按你这么说,我这护城军还算精锐?”
聂欢说这话的时候眉飞色舞,语气臭屁,分明有点小得意。
莫绍康认真的举例说明:“叶大将军治军的本事绝非浪得虚名,龙骧铁骑本就是被拿来媲美飞云天武的精锐中的精锐。”
四百龙马骑军大破八百龙骧,举重若轻,斩三千马腿不杀一人,差距之大超乎常理。
莫绍康举的这个例子很说明问题。
“没经过几场生死相搏的血战,总觉得这支队伍还是嫩了点儿。”
聂欢难得自谦,语气里带着踌躇之意:“当初决心打造这样一支骑军的时候就想着这帮兄弟日后要跟着我出生入死,让他们身上装备齐整些,肚子里吃的好些,打仗的时候不要因为生死搏杀技不如人之外的原因有所损伤,所以就把盔甲武器的规格定的高了些。”
莫绍康笑道:“城主何必太谦虚?这支龙马骑军的人员素质和装备固然重要,但真正让这支区区千骑便敢在萧恭让面前亮枪的内因,其实还是城主那些前无古人的治军理念,在莫某原本的印象中,天下间本没有只需二百骑就能堆死一名超品剑道宗师的军队,要知道当年周奉孝用三千天武骑军才堆死了一个狮孟奔。”
“萧恭让的八骏雄剑能比得了狮孟奔?”
纵然只是两百骑的代价,对付出极大心血打造这支军队的聂欢而言,还是有些难以接受。
“若单纯以攻击力论之,有过之而无不及。”
莫绍康傲然道:“但九品巅峰的剑道高手飞剑御气杀敌,固然可以拒敌于百步之外,可自身的防御却不高,萧二先生若在战阵中,生存能力比之狮孟奔实差了一大截儿。”
“都说慈不掌兵义不掌财。”
聂欢嘿然一笑,道:“不怕大舅舅笑我妇人之仁,当日在码头上,便是只需一骑换命的代价,我都不会命骑军与那老头正面冲突,说到底,我这人骨子里还远够不上杀伐果决的枭雄。”
莫绍康道:“我倒觉得城主其实是不屑做那样的人。”
聂欢瞥了身旁专心致志对付半只烤毛隼的婵儿,嘿嘿笑道:“天下间这样的枭雄人物已太多啦,也不多我一个了,我其实只想做个活的轻松快乐的人。”
人在江湖身不由己,连九五至尊的帝王都有许多无奈和约束,凡夫俗子,想要活的真自在,谈何容易?
霍明婵受了小欢哥目光的干扰,抬头不耐道:“说的都是屁话,骨子里你就是根本没把那些所谓天下英雄放在眼里,黄沙百战穿金甲,不破楼兰终不还,从踏上草原之日起,你就没打算依照叶家的计划行事。”
“生我者父母,知我者婵儿也。”
“又是一句屁话,生你的那个爹现在恨不得你立即死的干干净净,拿我和你娘跟他比在一起,亏你能说得出。”
“口误,口误。”
聂欢嘿嘿陪笑,道:“这老贼为南晋江山永固,一心一意想要我们娘儿俩的命,老子偏偏不如他的意,当年他仗着阵法精奇,用三千飞云骑踩了草原,老子今儿就要带一千龙马骑军成为炎龙一族史上第一个攻克西戎坚城的军队。”
“城主真打算攻下楼兰城?”
莫绍康大吃一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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