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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琳做了个梦,梦到十几年前的自己。
她是个孤儿,父母死得早,她就被送去了孤儿院。
突然有一天,有个自称是她姑妈的女人来到她面前,当着院长笑眯眯的面把她领走了。
后来洛琳听姑妈说了她父母的故事,无非就是爸爸很穷老丈人看不上他啊,妈妈是富家千金不应该下嫁啦,结果两人相爱后私奔之类的俗套故事。
接着就是姑妈千辛万苦查到了洛琳的消息,家人终于得以团聚。
可能是因为姑妈膝下无子的关系,她对洛琳很好,很是宠爱,一家人都把她当掌上明珠,但洛琳总是对姑妈家亲近不起来。
换作别人一定会想:吃穿不愁多好啊,有人疼爱多好啊,洛琳你就作吧!
那种寄人篱下的孤独和带有隔阂的溺爱,跟谁说可能都理解不了,所以洛琳对着娘家人,还挺叛逆任性,但姑妈喜爱她,从来都不会大声骂她。
姑妈把她送进了当地最好的一所重点高中,尽管曾在孤儿院呆了相当长的一段日子,但她并没有像一般孤儿那样自闭孤僻,性格比同龄人要早熟许多,自然在学校吃得开。
刚转学几个月,就跟同学们打成了一片。
那时候她特别爱打抱不平,最看不得欺凌和性侵现象。
洛琳以前在孤儿院跟着志愿者叔叔学过一阵子防身术,专业人士她对付不来,但一般人绰绰有余了。
她人长得好看,性格又豪爽,还有正义之气,自然被班级男生奉为女神。
跟莫清相遇的那一年,她才18岁,正是青春逼人的模样,出落得十分动人,连洛琳都自认那一年她的美貌度确实爆表。
所以那样子的洛琳,被色狼性骚扰也是很正常的。
高三晚自习回家路上,月黑风高夜,她走在回家路上,突然被一个巨大的力量从背后抱住,洛琳想也不想就一个擒拿手把对方弄出一道前空翻来。
洛琳借着路边灯光,心里一惊:一个面目猥琐的彪形大汉正满面痛色地倒在地上,他的下半身处于真空裸露状态,洛琳不可避免地扫了一眼,就觉得自己明天可能要针眼了。
我靠,碰上遛鸟侠了,还是个胆儿肥的。
这样的变态可不能轻饶。
于是洛琳又适时地补了一脚。
对方立刻捂住下身,痛到失了人色,满地打滚,嗷嗷大叫。
洛琳一向最不齿这种人,冷笑一声:“呵呵,身手这么差,还敢学人儿当遛鸟侠,难道没人教过你‘没有金刚钻,不揽瓷器活’么?”
“小姑娘,万一你把这家伙踢到断子绝孙的话,小心他会告你哦。”
她被男人的话吓了一跳,以为是色狼的同伙,一个转身马上做出防御姿势。
“哎哎哎,我是警察叔叔,你别怕。”
那人赶忙后退一步,从怀里掏出证件,送到她眼底。
她仔细一瞧,“凤城北区公安局总队——莫清”
几个大字赫然在目,心里虽然信了这人身份,却开玩笑地说:“不会是假证吧?”
男人闻言怔住了,“哈?你看我像坏人?”
洛琳定睛打量着对方,这男人人高马大,她一米七的个子,也堪堪到他肩膀,年龄看起来二十七八岁,五官端正,明眸剑眉,鼻梁挺拔,身形精悍魁伟,无形中有种身为军人的英姿气势,很是正气凛然。
如果这人是坏蛋,那洛琳真被骗了也算值了。
“那敢问警察叔叔,这人渣对我实施性骚扰的行为,还试图强奸我,这件事怎么算?”
莫清想了想,“当然是交给我警方处理,你要是不嫌麻烦,跟我去警局录个笔录。”
“当然不麻烦,”
洛琳抬手看了看表,“我有的是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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