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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吃着没咸味的西红柿蛋面,谁也不说话。
一个无话可说。
一个不敢说话。
付斯礼低头吃着面条,用余光瞄着朗闻昔,从贾一衡和唐晓雪走后朗闻昔的脸色就不是很好看,总觉得他有话要对自己说,可是看他啃啃巴巴了半天也没有什么动静。
就在他夹了一块拍黄瓜放到嘴里后,终于忍不住了,“我靠,你是打死了卖盐的了嘛?!”
“咸啊?”
朗闻昔抬眼瞅了一眼付斯礼,夹了一大块放进了嘴里,还没等他认真咀嚼就被咸味刺激到了舌头发木,直接从嘴里吐了出来。
朗闻昔为了压一压嘴里的咸味,赶紧又夹一筷子的大拌菜塞进了嘴里,冲鼻的芥末味直冲他的天灵盖,眼泪混着鼻涕往下流。
付斯礼连忙拿了抽纸隔着桌子帮他擦眼泪、抹鼻涕,朗闻昔被呛得一句话也说不出,每一次呼吸都带着冲鼻的刺激感,他任由付斯礼给自己擦着脸。
为了能看清朗闻昔的脸,付斯礼一只手托起了朗闻昔的脸,迫使他抬头面对着自己,一双被呛红的眼睛和微微泛红的鼻头,怎么看都像是被狠狠欺负哭的模样。
付斯礼着魔地摸上了朗闻昔咬紧的嘴唇,红得很……诱人?这种明目张胆的触摸感,让朗闻昔感觉到了两人的气氛又产生了变化时,他立刻拍掉了付斯礼的手,刚想开口说话的时候却被自己的口水呛到了。
付斯礼给他顺着背,两人以奇怪的姿势缄默地望着这顿难以下咽的晚餐。
沉默又持续了一个晚上,朗闻昔借口说自己吃坏了肚子,夜里可能要跑厕,所以就分房睡吧。
而付斯礼也没有再说些什么……他并不擅长解决这种找不到准确切入点的‘冷战’,他也担心自己会自作多情,让自己像个傻瓜一样的被嘲笑,可他还是隐约的觉得朗闻昔是因为贾一衡他们跟自己讨论孟槿而不开心的,可他无法同朗闻昔去证实,他缺了勇气和底气。
床边少了一个人,让付斯礼非常得不习惯,他伸手触摸着空荡荡的位置,难以入眠。
朗闻昔躺在书房的折叠床上,弦月隐在薄薄的云之后,模糊中柔和冷调的月光,像他初识的付斯礼,是高岭之花的拒人千里,但又吸引着自己。
像月球引力影响了潮汐,像他影响了自己的心绪。
朗闻昔翻身下床打开了台灯,拿出了画夹中的画,一副铅笔的小稿。
上面画着一个抱着腿蜷坐在沙发上少年,月光从他背后的小窗户上洒落。
在那间狭小的车库出租屋中,朗闻昔曾在夜里半梦半醒间看到了这一幕,月光照亮了少年与自己的沙发。
月光的斑驳让少年宽阔的背脊在那一刻显得有些支离破碎,惶惶不安和脆弱无助让朗闻昔产生了一种怜悯之情,不幸的童年遭遇让他更容易共情。
朗闻昔看着小稿上的画,在背后写下了一个疑问句‘我喜欢的人?’那晚朗闻昔睡得很熟,但另一个人则在辗转难眠。
他像个小偷一样地溜进了书房,开了缝的窗户让夜风吹落了画稿,落在了他的脚边……——是我!
他笃定地认为着,这份笃定在十年后得到了证实。
偷阅(下)艺术家的作品其最大的价值在于被人们发现、被人们欣赏、被人们理解……这应该是林宣毕生的艺术追求,他将这句话设定为手机的屏保,时刻提醒着自己。
而朗闻昔不一样,更讽刺的是朗闻昔自己都不认为自己是个艺术家,大多时候他觉得自己只是靠画画挣钱的画匠,再说一句不好听的,如果不是当年有人愿意掏这个钱让他去学画画,他恐怕不会在这个事情上浪费一分钱。
就像朗闻昔曾经跟付斯礼说过的那样,高中毕业后考个野鸡大学是梦想,直接工作赚钱才是那时首当其冲的目标。
朗闻昔捧着百合站在晨露未晞的墓园内,他盯着墓碑上的照片缄默了很久,最后将手中的花放在了墓碑前。
期间朗闻昔只说了一句话——我还爱他。
朗闻昔回家的时候恰好赶上付斯礼下了夜班,在便利店里随便买了一些速食,等着他来接自己。
一上车,付斯礼的职业病就犯了,他敏锐地察觉出朗闻昔应该不是出门买吃的那么简单!
朗闻昔身着得体,素色的风衣外套上沾着晨间未干的潮气,肩膀的扣袢上挂着百合的花瓣。
付斯礼借着帮朗闻昔扣安全带的功夫,凑近了他的身体,闻到了沾染在他身上的一种廉价的香灰味。
“你去墓地了?”
付斯礼冷不丁地问道。
“不愧是付队,这都知道了。”
“下次可以叫上我一起去。”
付斯礼伸手摘去了他肩上的花瓣,笑着补充了一句,“别显得儿子不如儿媳妇孝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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