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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实习了一个星期后,我对周围的人有了一个初步了解,都算正常,没有特别让人印象深刻的人物存在。
我有些失望,我对裴明珠说其实我隐隐期待着在刚开始的职场生涯中,就惊为天人一场。
什么样的形式都成,比如莫名其妙得到某美男子的亲睐,或者是特别极其受上司赏识。
而很显然的,这两样我都没能做到。
当然裴明珠是不理我的,她只是默默地在每天早上六点一刻的时候,将我床头置物柜上那盏绿色小台灯扭开,一并抓住我的肩膀跟训练猴子似的猛摇叫我起床。
请不要想着她是有多么善解人意,为了不让我迟到才这样做,在我还没有实习之前她已经这样我行我素了三年。
这是她每天早上的生物钟,雷打不动,弄得寝室里除了我和她以外,其他舍友换了又换。
她起床也没有什么特别正经的事,就为了抹那么一大堆我说不上名字,甚至是记不起顺序的瓶瓶罐罐。
不过裴明珠不承认这是不正经的事,她在我第一次说出这几个字的时候就很严肃的指正了我,她从书桌上那个与她电脑差不多尺寸的镜子面前回过头来对我说。
总有一天你会知道这是一件多么正经的事情。
然后在无数次的或偶然或必然的事件中,她再一次用她丰富的经验打败了我。
只是我还是觉得有点儿不好意思,毕竟不是两个人住,寝室其他人肯定是会有微词的,我承认我比较介意外人对我的看法,在我活了这么多年我一向自信爆棚的认为没有人真心讨厌我,并且我想一辈子维持住这个记录。
所以我问过裴明珠为什么不干脆搬出去,她特别不要脸的一边富有节奏地拍爽肤水,一边用嘴型对我说,红花也是需要绿叶衬的。
她把其他人包括我比喻成为绿叶这件事让我很窝火,而事实又的确是这样,从那天起我就誓要向着高白美看齐。
高我是没办法了,那但美是一定要的!
所以我在路过学校外边的饰品店时,买了一张刘亦菲的海报来贴在墙头,每天临出门前就高歌:长大后,我就成了你。
。
。
只是我很无力。
因为这么多年过去,我还是没能变成她。
就像这么多年过去,我也没能忘记一个人。
我去到时苑的时候,已经感受到了一股不寻常以往的气氛,白色板底上用黑色的马克笔写了大大的几个字,杂志社所有正式员工开会。
我暗自庆幸可以偸一下懒,正想摸出手机给裴明珠发短信,VV就从办公室走了出来。
依旧是精致得不露一丝痕迹的职业套装,以及脸上那公式化的表情。
她从我身边走过,却又忽地停下倒回来,敲了敲我面前的桌子。
我闻声抬头,她淡淡的打量了我几眼,最后说出一句,你也来。
当所有人在会议室坐定,还没有留给我诧异的时间,总编已经率先甩出一沓资料,语气有些严厉地发问。
这策划是谁做的?
然后一编辑部职员有些忐忑地举了手,虽然我还不甚了解这位总编大人的脾气,但经过一小段时间的观察和同事之间的小话八卦,我大概猜到对方发火的时候应该会是山雨欲来风满楼。
VV却在这当头倾过身,迎上对方的目光。
这份策划我看过,是经过我同意才上交的,上面提到以杂志社名义举办原创文学大赛,赛程已经晋级和奖励制度,以及同各大出版商的合作也做了统一的整理和规划,我并不觉得有什么问题。
况且,这个比赛的举办会将杂志社的声誉上升到一个新高度,也会招揽更多大型甚至国际合作商。
闻言,我即刻对VV的崇拜上升了一个高度,我感觉,这就是未来我想要成为的那种人。
在自己熟悉的领域有话语权,生活不依附任何人,铿锵不倒。
而似乎VV是总编的得力爱将,所以当她开口,对方也缓和了脸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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