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而且这个骨杯只是普通枯骨的颅骨,耐不起太高的温度,可是现在条件所限,格里斯也找不到更好的容量,只能将就用着。
这让他不由想到,如果用地穴里的那些巨人骸骨来打制实验用具的话,质量肯定能好很多。
把秘银放到杯底,然后聚集四周的火元素,让它们把秘银紧紧包围着,然后……。
整团秘银仿佛自已燃烧起来一般,嗞嗞的**着一种蓝白的高温火焰,转眼间就把秘银融化成液体。
为什么一般的炼金术士都是主修火系魔法的?原因就在这里了,早期的炼金术全部都和火焰打交道,有些特殊的炼金方式,只能用魔法火焰来加工,没有深厚的火系魔法造诣,根本应用不了炼金术。
不过随着炼金术的发展,分支越来越细化,有些分支反而不需要火系魔法师,比如炼药分支,更要求精通水系魔法的。
不过总得来说,炼金术士里,主修火系魔法的还是占绝大多数。
融化了秘银,格里斯伸出左手,也没见他怎么动作,左手上便蒙上了一层淡淡的土黄色光芒,如果一个手套一样把他的手掌护住,然后格里斯把融化成液体的秘银倒在了手上。
土系的元素把手掌护住,承托起液态的秘银,这一刻,秘银仿佛悬空浮在黄光之中一样。
格里斯翻动着手掌,让秘银在掌心中滚动着,等秘银温度降到差不多凝固的时候,格里斯另一只手也套上土黄色的护罩,只是这只手的护罩被格里斯修饰了一下,向内凹陷了一个图案。
让护罩某个部分凹陷出想要的图案,这可不是普通魔法师可以做到的,至少不是格里斯这种二级法师能做到的。
这多亏了格里斯那高达六七级的元素控制力,还要经常在虚空写字所炼就出来的精准定位能力。
两只手掌心相对,合到一起,因为双手都裹着护罩,所以只是护罩重合到一起,而手掌之间还是有一段间隙,可以很清楚的看到,那团几乎快凝固的秘银被压出了一个骷髅头的模样。
格里斯伸出食指,在空气中虚划着,随着他手指的划动,所过之外带出一道由暗元素组成的轨迹,最终这些轨迹组成了一个复杂的魔纹。
魔纹有半米这么大,格里斯画完之后,五指并拢,整个魔纹一下子被压缩了十几倍,变成只有秘银压成的骷髅头那么大,格里斯心中默念着咒文,一边把魔纹打进最秘银骷髅头里去。
亮光骤然一闪,光芒敛去,魔纹的图案就纤毫毕现的印在了骷髅头上,阵阵微弱地魔法波动也从骷髅头里荡漾开来。
格里斯铭刻的是一个刚刚学会的二级暗黑魔法——往生者的拥抱,这是一个非常实用的暗黑系防御魔法,让浓浓的暗元素包围着使用者,保护使用者的安全。
这个魔法是他在普尔森的记忆里寻找到的,然后运用了他学过的魔法语言和魔纹学,把这个魔法转变成魔纹。
普尔森充其量是会‘说’,而格里斯不光会‘说’,还会‘写’。
这就是受过系统教育的好处了。
这个骷髅头是个吊坠,格里斯找了一根皮绳,把吊坠串起来,递给了奥尼。
“给我的?”
奥尼望着新鲜出炉的魔法吊坠,难以置信的说到,惊讶得连‘主人’都忘记叫了。
当然,格里斯点点头,这块秘银本来就是奥尼的,他不可能全部私吞。
这个吊坠只花了一半的秘银,还剩另一半就归他所有了。
PS:头好晕,求票
[bookid=93706,bookname=《超级骷髅兵》]
第一世的他,看多了善善恶恶,看惯了繁华锦绣,看淡了恩怨情仇,含笑了结了孤独短暂的一生。第二世的他身怀华夏武学,胸藏万卷诗书,本应游戏红尘,但他只愿素青衣,持戒尺,执教天下。...
在大荒这个世界,修仙者诸多,修仙大多是逆天改命,于是有了因果。修仙者想改变自己因果,修魔者想改变自己因果,就算那高高在上的神,也想改变自身因果。唯独有一人,他想改变的,是整个世界的因果。...
天才雷系异能者,被人陷害而死,重生之后为最强大的精神系异能者,从此开启征服美女与敌人的人生。...
一曲封神榜英雄皆断肠,成仙成佛听凭后人书写,成神成魔又与谁人诉说,此天地不仁我便逆天改命,这世界混沌我便另开乾坤,我为帝辛偏要做第一明皇,我为蝼蚁却要逆天而上,这封神世界看我帝辛逆天成圣!...
绮罗,你既已入魔,就别怪师父无情。贴在她胸口的手突然张开,冰冷狠绝地插进了她的胸膛。她奄奄一息,姐姐托起她的下巴说我们来玩一个游戏,谁先遇到他,谁就算赢。元神封印之际,她发誓若是重来,我必绝情断爱,以血洗恨。五十年后,她是魔门第一丹师,素来嗜血好杀,狠绝天下。直到她收了一个看似平凡却注定不会平凡的徒弟。初次见面,一只血淋淋的手抓住了她的裙摆,她挥挥衣袖,血淋淋的手臂竟被紫光切断,一声惨叫,何其凶残!他愤怒而起你不但见死不救,还伤人性命,实不人道!她好笑道人道?呵,我玉绮罗向来佛挡杀佛,魔挡杀魔,何况是人呢!...
2007年,兽人布洛克斯穿越到华夏。人类的身体,兽人的灵魂,前世不曾害怕流血,今生更不惧挑战,这一生一定要活的像星光一样璀璨。竞技体育荒野生存极限运动,人生的意义就是迎接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