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毫不夸张的说,即便是他之前发动的那一系列格斗技突袭,若不是在老者完全没有防备,而且心情激动的情况下,他想要像刚才那样得手,也是很难的。
他继续运转着体内的真气,却是一点大的动作也不敢再做。
而药鼎外的老者,也在刚才方扬以细微动作探查身体的瞬间,若有所感地睁开了眼睛。
好在方扬的小动作也只是进行了一会儿便停止,这才让老者重新闭上双目,继续卖力地做起了烧火工。
方扬对自己刚才差点被发现的情形毫不知情,不过继续运转功法之下,他却再次有了惊喜发现。
或许是丹田中那神秘古鼎的缘故,方扬感觉自己继续运行功法的时候速率竟然比记忆中的要快了不少。
而且功法运行时体现出的效果,也远非身体原主人记忆中的情形可比。
方扬能够清楚地察觉到,自己体表那些因为之前的灼烧而出现的血泡,此刻竟然快速地脱离身体。
干瘪的血泡脱离身体的时候,方扬感受到阵阵刺痛。
不过这种刺痛只是暂时的。
在那一个个血泡脱离的同时,留下的一处处伤口上竟然以肉眼可见地速度覆盖上了一层幼嫩的新生皮肤!
“这套功法附带的轻微自愈效果,竟然被加强到了这种地步?”
静默之中,方扬的眼睛不由得睁大了一些。
不过,这番看似惊奇的变化,却只是一个开始。
没过多久,方扬体表的伤势便完全痊愈,而他体内的真气也已经充盈无比,恢复到了这具身体寻常情形下的巅峰状态。
只是当方扬想要先停下功法,再去探查一下古鼎的状况时,却发现刚才还操控随心的功法运转,如今却好似脱缰的野马。
功法的运转不仅停不下来,反倒更是加速不少!
要说正常状况下,功法继续运转也不算什么,就当是自动修炼罢了。
然而此刻的方扬却惊奇地发现,功法每自动运转一周,自己的丹田内就多了一大股真气。
这股真气是平日里打坐修炼数日也难得积攒的分量。
而这股分量过足的真气,又将他原本已经被真气充满的丹田,霸道地向外扩展了一周。
这种近乎霸道地快速修炼,对于寻常修士是求之不得的。
若是换个环境,方扬自然也会为此欣喜。
但一想到这股真气的出现需要吸收的天地灵气,方扬就是一阵担忧。
他担心自己这种修炼状况下引起的天地灵气波动过大,万一惊扰了药鼎外的老者,便又是一番劫难!
只是一会儿之后,方扬便发现自己刚才的担心竟成了多余,他此时的修炼状况确实吸收需要大量灵气。
可待他观察了一会儿之后就惊喜地注意到,这些灵气的来源,竟是他自身的血肉和筋骨!
确切地说,在这三年内,由于资质低下而扩散到这具身体各处血肉中的灵气,现在正因为古鼎的影响,迅速地化为了提升方扬修为的真气。
想明白此刻的情况后,方扬嘴角微微一扬,不由替药鼎外仍旧尽职尽责做烧火童子的老者默哀。
辛辛苦苦弄了大量珍贵灵药投入其中,还托人培养了三年的肉丹,如今却要便宜了原本应该作为“肉丹”
的方扬……
秦皇一统六国,天下归一,聚万千术士于咸阳以求长生。观秦朝国富民强,能人异士何止千万,道门术士魁首唯有徐福。我身负游方一脉道统,在俗世之中驱鬼镇邪。一日同门拜访,欲一同前往寻找师门传世之宝长生鬼书 。在一处处秘境之中死里逃生,鬼书背后的秘密也逐渐清晰。诸位看官若是闲来无事便来听小的说说,何为长生。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长生鬼书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什么都可以做?我,我都可以第一次见面,小姑娘簌簌发抖跪在他的马下乞求他的收留,他一时兴趣,将她带回自己宫中。数暖不曾想,一夜之间,自己会从亡国女奴蜕变成那位权倾朝野的王爷唯一的眷宠。晟千墨将少女豢养在身边,宠她,呵护她,疼爱她,给她无微不至的照顾和至高无上的身份地位,让她可以打着他的名号肆意妄为,无所不...
前世,她是将军府最受宠的三小姐,将自己的身心荣辱托给一个男人。虽位及皇后,却有名无实。为保家人,忍辱偷生,终落了个鸟尽弓藏,抄家灭门的下场。当一切回到原点,她翻然醒悟。一心在手,天下我有!什么三从四德,女训,女戒,见鬼去吧!女儿当自强,男人靠边站!她的人生她作主。拜师学艺,接受传承机关算尽,运筹帷幄纵横朝堂,驰骋江湖。翻手为云,覆手为雨,只为随心所欲,逍遥九天。然,窈窕淑女君子好逑,要想万草丛中过,遍叶不沾身,却是难难难难(爽文女强玄幻言情。不喜精彩剧情,只爱感情纠缠者请慎入。)...
天欲灭而不死,欲逆天而为之一部传承,一块源炎,一场豪赌,造就一世传奇天赋九命,死而后生武道众生皆寂寞,望断古今谁为峰一指红莲焚九霄,雷动天下震苍穹一力旷古今,一怒为红颜...
华夏帝国妖魔横出。李崇机缘巧合,拥有一位仙女老婆。一路降妖除魔纵意花丛...
不鸣则已一鸣惊人,不飞则已一飞冲天!小法工庄名扬因祸得福,因为一场空难偶得另一空间的超级医法官系统,从此青云直上,纵横法医两界,成为名律名医,进而改变法治进程,填补医学空白我国法学权威贺xx教授如是说是他,是庄名扬大律师推动了我国法治进程,让我们可以少奋斗五十年某国医学天才如是说杯具啊竟然和庄生活在同一个时代我我可以改行去做兽医吗?香港某御用美女大律师如是说庄生,认识你是一个错误,让我明白了自己其实更适合烧饭。嗯,人家烧的饭,你愿意吃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