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易金川低低咳嗽了一声,没有用。
最后干脆直接用手肘重重捅了下身旁人的身子。
程蔚朝整个人回过神来,将支着下巴的手放了下来,他眼神飘了下:“有个虫子飞你身上了,我看了半天。”
然后视线再次回归,声音拖长道:“爬~你~衣~服~里~面~去~了~哦!”
孟此霄:“……”
易金川:“……”
段崇:“……”
兄弟你……
蒋斯宇不知道好端端的,这人怎么突然又发作了。
有虫子他不提醒,非等爬进去后再说?!
蒋斯宇担心孟此霄身上不舒服:“此霄哥,要不要去处理下?”
对面的人脑子活跃,性格恶劣爱玩,又有些幼稚。
孟此霄一时也不确定他是真的看到了一只虫,还是胡乱找的理由。
眼看着蒋斯宇都要着急地翻着孟此霄的衣袖找虫了,程蔚朝开口道:“飞走了。”
孟此霄心中冷笑一声,刚刚抓着袖口以防蒋斯宇看到身上痕迹的手放了下来。
这么一说,他就知道对方在胡说。
程蔚朝那种简单干净又纯粹的目光总是很短暂,所以会误导人,传达一种错觉。
可惜人还没来得及仔细想想那是什么错觉,他就已经流露出了攻击性。
5年前,准确来说,他们刚认识之际,是6年前。
只有那时候相撞的场景是最和谐的。
当时,书刚捡完,孟此霄正好看到蒋斯宇从教室里出来,他越过程蔚朝走到了蒋斯宇身边。
蒋斯宇第一时间就看到了他流血的胳膊,有些急切地握住问道:“怎么回事?”
孟此霄轻轻动了下,但没能从他手中挣开。
蒋斯宇是个纯直男,性格大喇喇的,对他来说都是男的,没什么区别,兄弟之间有肢体接触很正常。
但自从知道孟此霄的性取向后,他其实大多时候都很注意。
而且他清楚,对方边界感特强,有些抗拒亲密接触。
只是蒋斯宇自小就认识孟此霄,学生时代以来,几乎所有功课都是对方辅导,由对方带着成长。
他是真的一直把孟此霄当亲哥哥,一时急切起来就忘了对方的忌讳。
孟此霄了解蒋斯宇的想法,所以也没恼。
故事是从一个美国警官身上引发而起,那天他来我的侦探事务所求助,说他每天晚上都会遇见了一个漂亮的女鬼,而我对于世间上那些稀奇古怪的事情一向都充满兴趣,所以答应帮助他将事情调查清楚。可是,当我展开调查后才发现一切都充满惊讶充满惊恐。本书将围绕几个鬼怪故事,从而展开推理调查,结果与真相往往出人意料,匪夷所思,这里面有人为的鬼神,也有真正的鬼怪故事,更多精彩内容请看侦探之鬼怪奇谈。。。。。...
林青禾穿进了小说里成为书中一个炮灰女配,小说背景架空了要吃没吃,要穿没穿的六零年代,虽然物资匮乏生活单调,但这并不是她所担忧的,因为她有一个不大的随身空间,里边塞满了物资,暂保衣食无忧。她担忧的是,要是她记得不错,她的三个便宜儿子未来会成为大反派,跟他们那个正直高冷的爹最终都落得一个不得善终的下场。林青禾看着眼下老大才五岁老二才三岁老三才一岁的三个未来大反派儿子,决定先给他们吃半个大白面包子…...
曾经有只兔子,他有一个响亮的名字长耳定光仙,他演绎了许多传奇,他颠覆了上古洪荒。定光欢喜佛?老子要欢喜何须入佛?修个长生仙道,活个自在逍遥,那才是老子的奋斗目标。老子的口号是谁敢让老子活的不快活,老子就让他没得活!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洪荒之长耳定光仙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新书狱火已经正式上传,传送门就在下方,请大家支持纪元!...
霸道,暴力,粗鲁,脾气不好,说的就是她。凤冥幽,前世身为杀手至尊的她,一朝身死穿越到神话世界。练气升级,元素修行,炼丹救人,十项全能不在话下!什么奇珍异兽都是白菜价,百万年不出的龙凤之子!什么当世第一天才,绝世奇才通通靠边站!废后大翻身,摇身一变成绝世天才!!!三千大世界,区区六界算什么,神界天帝是我手下,冥界,死神是我追随者!天才一出,谁于争铎?!本文一对一,男强,女强,强强联手。...
柳若兮以商女身份得皇帝赐婚侯府世子,全因父亲临终捐献全部身家据说安国候府情况复杂纷乱,若兮说,对待敌人,认准目标,找准软肋,一击必杀!快狠准!决不能让咸鱼翻身!夫家有恶毒太婆婆,还有难缠狠辣的妯娌,外加找茬的姑姑,真是!虽然家境差了点,这男人却是个青年才俊,就是脸冷了点,人腹黑了点,本姑娘不挑食,凑活着用吧!若兮表示,春光无限好,我且得活得长长久久,花好月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