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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予骄中午才从书房里出来,吃了碗厨房焖的咸肉菜饭,脸还是有点红扑扑,别扭地不抬头看手边的男人。
单凛瞧瞧他的神色,把酥鱼夹到他碟子里:
“再吃点。”
盛予骄忽然想到,他好像一直都很少自己伸过筷子,都是单凛直接给他夹过来。
可是他每天嘴巴没怎么停过,正餐总是吃不下多少,摇摇头拒绝了这块色香味俱全的酥鱼,瞥了眼单以慈,可她又没办法吃这种肉。
“老程的儿子从国外回来了,明晚他们一家过来吃个便饭。”
单凛的手臂搭上他身后的椅子靠背,又说:“你要是怕不自在,我就单独带他们出去吃。”
“哪个老程?”
盛予骄发出疑问。
“程云霆,我的发小之一。”
这样说,他可就想起来了。
当年的单凛、程云霆跟孙鹤,可是国际一高并称的风云人物。
“程叔叔程叔叔!”
单以慈举起勺子晃了晃,瞧着挺高兴,盛予骄忍不住问道:
“你程叔叔以往经常来家里吗?”
“对啊,还有晶晶叔叔,会给小慈带好大好大的积木!”
单以慈用手臂演示了有多大。
听他们的老大哥单凛现在讲,三人的人生轨迹却各不相同,除了单凛,程云霆也选择从政,在教育体系劳命多年,而孙鹤环球乱跑搞艺术,已经和两人没什么联系。
既然有先例,他不好驳了单凛的面子。
“客人直接来家里就好,有什么不自在的。”
他回答。
单凛松了口气:
“我可真是太幸运了。”
听了他没由来的一句话,盛予骄不由得抬眼。
“有这么识大体的老婆。”
单凛盯着他看,盛予骄对上那个眼神,愣了一下,慌张地撇开头起身:
“我吃好了!”
他落荒而逃。
不是因为别的,他现在实在无法与单凛共处,哪怕有孩子在场也不行,两人距离一旦缩小,他都怀疑下一秒男人会亲上来。
也忒可怕了,这种感觉。
他不是没早恋过,但不管在一高,或者出国之后,他跟那些Omega也没开拓到这个地步,顶多牵牵手亲亲脸,还是他主动。
不过也很奇怪,他每一段算不上恋爱的恋爱,都会短暂地无疾而终。
久而久之,他甚至觉得是自己有问题。
不可能啊,他这么好一个高富帅,那些小O怎么不知道珍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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