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裙子,牛仔裤,鞋子,甚至还体贴地准备了内衣……
都是名牌,而且都是那些牌子中最好的。
“唔,今天穿这个!”
云烈仍旧裹着个小浴巾,非常骚包地在屋内晃荡,他翻了翻,从那些袋子中翻出一只递给同欢。
同欢看也没看,直接拿了衣服去浴室换。
那其实不过是一套简单的牛仔裤和t恤,很简洁的黑色,名牌设计,款式简洁却很有特色,布料也很舒服。
同欢穿出来的感觉仍然有点怪怪的。
说起来好笑,她这辈子都没穿过长裤。
从小开始,她便被倾城教育成淑女,只准许穿裙子,一年四季都是如此。
后来长大了,自由了,可以自主选择了,可巨额的医药费压在同欢心头,她连买件牛仔裤的钱都舍不得花。
可这样浪荡的故事,愈发地叫倾城着迷于香奈儿。
曾经的倾城,站在金碧辉煌的舞台上笑容倾城:“谁给我一套最新款的香奈儿,我给谁最绚烂的一夜!”
然后,故事开始了!
那个叫做陈修义的淡雅男子,渐渐地入了倾城的眼,入了倾城的心,倾城痴了,最终疯了……
同欢发现遇见云烈开始,她便渐渐想起很多很多的往事。
但这些往事,唯独没有云烈。
她深呼吸,穿着自己人生的第一条牛仔裤,出现在云烈面前。
云烈已然梳洗了一番,却依然是一套纯白的西装,将贵公子的华丽诠释殆尽。
他盯着同欢,从上到下,轻佻地吹了声口哨:“看来我眼光不错!”
同欢正想说谢谢你为我挑的衣服。
云烈已经接着说道:“挑得内衣正好合你尺寸!”
同欢绝倒。
这个无耻的男人,不耍流氓会死嘛!
两人在酒店用过早饭,白天的时间属于同欢,她今天有课,云烈优雅又彬彬有礼的请求道:“我送你过去吧?”
同欢光想想那辆超豪华的加长林肯会在学校掀起怎样的风波,便悚然而惊。
诚然帝国理工又有帝国贵族学校之城,来帝国理工念书的人,不是疯子就是天才,而这些疯子和天才无不有着相应的背景。
同欢是为数不多的例外,因为她的大脑比这些疯子和天才还要彪悍。
但是,同欢的身份,和一辆加长林肯完全不符。
“不用了,那样太招摇了!
我自己搭公车过去!”
云烈盯着同欢半晌,扬起薄唇,清淡一笑,倒也不强求:“我让司机送你到附近的地铁站。”
“谢谢!”
这是最好的方案了!
这里离地铁站不远,但仍然有一点距离。
“晚上我会去接你!”
云烈继续叮嘱道。
同欢特怕招摇,便婉拒道:“等我上完课就来找你。”
“也好!”
云烈真的分外的好说话。
同欢深呼吸,笑着告别,坐上了那辆加长林肯,往地铁站开去。
或许酒店的这一幕最正常不过,但是,在有心人看来,已然太暧昧太暧昧。
同欢很后来才意识到,这个七夜的交易,即便她尽量避免那过分的暧昧之感,却仍然无法让自己从桃色新闻中逃脱!
给读者的话:
大家无视这一章重复的吧!
小修了下文,除了字数多了点基本上没怎么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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