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当赵莲花说起她从小到大的经历的时候,连苏英这个受害人都对她同情不已。
不过同情之余,又觉得可怕,赵莲花是真的杀人不眨眼啊。
连最好的朋友都能下得下去手。
她现在还觉得她自己的脖子凉嗖嗖的。
而当警察问道她手里手枪的来源赵莲花停顿了两秒才说道:“是我偷的。”
“偷的?“
为首警察的身子做得更直了。
其他人也悄悄的竖起了耳朵。
其中一个警察用力的皱了皱眉,从赵莲花手上缴获的手枪他仔细看了,发现做工非常精细,不像是一般人能拥有的。
这样的东西一看就是不是寻常家里能有的东西,老百姓家最多收藏一把猎枪。
但这手枪祖上不是富贵人家是不可能拥有的。
自从解放后华国早就禁用了枪支,有枪的人家早就上交了,她这是从哪里偷的?
赵莲花摊了摊手知道他们并不相信,但还是解释了一下,“真的是我偷的,就是我家那条胡同的尽头那家人屋里偷的。”
赵莲花不理会他们的怀疑自顾自说道:“房子的主人是一个五保户老太太,大家都叫她沈婆婆。
有一天我为了逃避死老婆子的压榨,跑出去喘口气的时候,正好看到了沈婆婆躲在屋子里吃红烧肉吃的香甜不已。
我来这条胡同没多久就从大家的口中知道了这个沈婆婆,她年纪大了,无儿无女的。
邻居之间相互串门习惯了,只有她一天天的关上门待在自家的屋子里,也不觉得寂寞,并且也不欢迎别人上门。
还有大家都说沈婆婆靠着政府的接济过活,家里特别穷,只能保持温饱。
所以我那天看到她大口大口的吃肉的时候,就意识到了不对劲,之后我就更是偷偷的留意。
发现沈婆婆经常趁大家不注意不知道往哪里去了。
而且她隔三差五的从外面带一些熟食回家悄悄吃。
我就发现了她不对劲。
于是。
有一天趁她出门我就溜进了她家里串门。
不但在他家的密室里发现了大量的珠宝还有几把小巧玲珑的女士手枪。
我看到那些密室里的东西布满了灰尘,就知道她从来就没打开过。
所以直接拿了一把手枪藏在身上带了出来防身。
第一次,自己‘死’在最好看的十六岁,一身红衣,一场大火,落个护国公主之称。而后一生碌碌无为,嫁给了一卫国士兵,恨他入骨。害人,救人,当个旷世神医。晃儿一变,却成为敌国皇妃。冷宫,地牢,诬陷之名。新欢,旧爱,一箭穿心。我本已爱你入骨,你却害我亡命…...
一代天才,遭人妒忌,被人陷害,几近身陨。为了复仇,他毅然行走,最终走进死域。在这个暗无天日恶徒横行的死域里,他凭借着坚毅的恒心和不要命的决心,在神秘老者的帮助下,成功蜕变,一举统一死域。他带着所有人的期望成为了第一个走出去的人。校园,一个青春萌动的世界青春,一个洋溢年华的季节。青春校园,故事演绎其中,记忆牢记心头。...
崆峒九煞剑对决鬼蜮魔蝎,武当绵掌毙杀骷髅武士,逍遥神行追踪灭世螳螂,神枪一点红群魔惊避。妖魔之变,始于一颗铁石心肠!异族入侵,混乱无序,黑暗时代降临,这是武之末路还是新的崛起?...
前男友结婚,新娘不是她!前去观礼,差点被一把火烧死!醒来后,突然有高富帅手捧钻戒求婚,难道是上天可怜她毁容又失忆?他是娱乐圈幕后神话,一手将她捧成影坛天后,却制定了三不准不准接裸戏,不准接吻戏,不准接床戏!她掀桌那我还拍什么戏,不如回家洗洗睡了!他冷笑正合我意。...
他,一个名满天下的王爷,爱的,是她的姐姐。而她的姐姐,却被送入红墙绿瓦的深宫之中。她,被父母当做赔罪礼物送给他。他深深地厌恶她的淡然,让她进入如同冷宫的莫园。而没有人知道,此时的她,早已不是当初那个软弱的女子,而是跨越千年而来的灵魂。善毒能医,文采斐然,惊采绝艳,回眸倾城。他挪不开眼,却不肯理会这一切。而后悔时,是否来的及情节虚构,请勿模仿...
末日,降临。有的人登上了诺亚方舟,准备迎接新纪元1年,他们自称新人类有的人陷入了绝望,挣扎着活下去,他们叫做幸存者。没有杀不死的丧尸,没有多如潮水的虫族,世界还是那样的简单,亦或者说不简单。没有了法律,没有了制裁,只有太阳,依旧带来光明。很讽刺,末日后的第二年,所有幸存者都有了一项新能力,所有新人类,却依旧普通。这里缺乏水,这里缺乏食物,甚至很多地方,连呼吸的空气都缺乏。要想活下去,就需要无止境的掠夺,末世就是一场盛大的掠夺盛宴!(ps其实本书讲述的是,一个有着吃货型异能的主角,在资源极度枯竭的末世,进行大规模掠夺的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