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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心安理得躺在霆的怀里,撒娇耍赖地说:“你明天可以不上班了,我要出去玩儿,你必须陪我去!
我很久都没有休息休息了。
反正现在公司没什么事儿,过段儿时间可就真没准儿了,也许要忙了。
你必须要陪我……”
霆抱住我的肩膀拍了拍:“好,陪你,永远陪着你!
你可不许烦我!
烦我我也不走,和你纠缠到底!”
我最喜欢听到霆这样说了,这样说意味着霆也深深的眷恋着我,无时无刻不在眷恋着我……
第二天,我一早起来就给公司打了电话。
告诉周勇,我今天不去公司了,有什么事情就记录下来,等我回来再处理;急事,就打到我手机号码上。
霆也很早就起来了,很认真的洗漱之后,穿了一身他已经好久都没有穿过的极其前卫的衣服。
上身是一件类似纱质网眼的T恤,大觉得大街上可能很少有人这样穿衣服,至少在北京是这样。
这样太过性感,未免招摇了些。
下面则是一条薄料子的牛仔裤。
那牛仔裤在左腿膝盖位置上还破了一个大洞,洗得简直发白了。
我实在看不出这样的衣服好在哪里?一点也不美观,又不能表达什么。
可霆却夸耀说那是一种世界知名品牌的高档货,这种有破口的样式,是特制的,很有品位,比普通裤子还要贵很多呢。
总之我是看不明白,也不想去明白什么。
霆在穿衣打扮上,和我的审美确实有很大的分歧。
不过这也无所谓,至少我可以不出门,就看到现在街上最流行什么,看到北京街头也难得一见的帅哥酷影,何乐而不为呢?
霆在脖子上戴了一种象是铁链子一样的所谓“项链”
,腕子上也是那种皮革和金属质地的很宽的腕饰。
鞋子是那种类似运动鞋的“百事流行鞋”
,还在鼻子上架了一副那种磨砂透明框架的宝石绿色眼镜,还小心翼翼的把自己好久没戴的两只小白金耳环拿出来,戴在左耳上。
霆很会打扮自己,总使他自己在人群中特别显眼,靓丽无比。
至少在以前我和他一起上街的时候,总会引起大部分人的注视和侧目。
女孩们的爱慕,男孩们的妒忌,中年人的欣赏,老年人会心的微笑。
也许是霆的面孔太漂亮了,身材太好了,所以才穿什么都好看?也许是霆的身世和经历让他具备了一种特别的气质,让人难以读懂和接近,才产生了距离的美感?霆喷过赭哩的微长碎发,梳理得特别让人心动,是那种有点凌乱却又不乏自然的感觉。
擦过防晒露的皮肤,显出很健康的颜色。
配上他那“嘎嘎”
的微笑,真是“情感杀手”
了。
()
我在身后看着镜子里欣赏自己的霆,真有些发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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