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可是这些道理经过陆岚一提醒,他就无法接受了。
这么简单的道理,难道老子不懂,还要你来提醒?
潘璋现在有些进退两难。
他既想攻破安桥塞,打那个书生一个耳光,又担心损伤太大,最后攻不下安桥塞,反而更加丢脸。
“父亲。”
潘平一身锦袍,快步走了进来。
他大约三十多岁,脸上涂了很厚的粉,唇上抹了朱,看起来唇红齿白,人品风流。
“什么事?”
潘璋心情不好,看到儿子也没什么好脾气。
他看到潘平手里有一封书信,眉头便皱了起来:“又是谁的信?”
“蜀汉魏参军的信。”
“蜀汉?魏参军?”
潘璋好一会儿才回过神来:“魏延?”
“不是,是魏延的儿子魏霸,他现在就在安桥塞的后面。”
“是吗?”
潘璋跳了起来,将羊腿扔进盘子里,油乎乎的手在锦袍上揩了两下,伸手接过信。
魏霸的信写得很简单,大意是说,我蜀汉的援军已经攻破木兰塞,正在赶往房陵的路上。
闻说潘将军还被阻安桥塞外,特来支援。
请潘将军作好出发的准备,于塞门立阵,我将为将军打开塞门。
“真的假的?蜀军已经到房陵了?”
潘璋将信将疑。
“父亲,使者就在帐外,要不你见一见?”
“快让他进来。”
潘璋欣喜若狂,大声吼道。
唐千羽走了进来,抱拳施礼:“大汉丞相府参军亲卫唐千羽,拜见潘府君。”
潘璋从案后走了出来,打量着身材高大,一表人材,威风凛凛的唐千羽,不由得平添几分欢喜。
他晃了晃手里的信:“你们的大军已经到了房陵了?”
“还没有,但是已经攻破了木兰塞,正在赶往房陵。”
唐千羽不紧不慢的说道:“因为司马懿来得太急,房陵准备不足,岌岌可危。
我家参军担心孟达不是司马懿对手,这才想请潘府君与诸葛都尉合力,击退司马懿,救援孟达。”
“诸葛都尉?”
“是的,是丞相之子诸葛乔领军,我家参军就是奉命辅佐参军征战的。”
“原来是诸葛乔那小子啊。”
潘璋有些不以为然,心情冷了几分:“就凭他那点本事,能攻破木兰塞,你们不会是想骗我吧?你们来了多少人?”
“岂敢。”
唐千羽从容不迫的说道:“我军只有万人,正如府君所料,原本是很难正面突破木兰塞的。
不过我家参军献计,绕道上庸,从背后袭击木兰塞,一鼓而下。”
有农田,有牧场,门前是河水,身后是高山,地下埋煤炭,溪谷藏黄金最富庶的土地,最糟糕的时代!满清蒙古朱皇帝谁也别想抢走家园!做最强钉子户,坚决守...
捡到一只醉酒的高冷大歌星,从此被她赖上了怎么办?...
公元2350年,人类已进入了联邦时代,经过三百多年的星际探索开发,建立了十数个移民星球,并继续向银河系外扩张。江平,一个普通的联邦公民,一次星球探险的奇遇,得到了奇异的进化能量,他平凡的人生轨迹改变了...
一枚神秘扳指,戴上它能增加握手之人的好感度。于是,孟逸飞戴着它穿越了。武德二年,李渊才在长安建都不到两年,政通人和,百废待兴。突厥才立了处罗可汗,时刻觊觎着初唐疆土。王世充洛阳称帝,与长安遥相对峙。窦建德大败唐军,依突厥而兴起兵。作为一名名医之后的他,还没有反应过来这个天大的玩笑,怎奈王侯将相已开始招待有加。开国之初,百废待兴。他一个小小庶民,又如何从医工做起,成为当朝太医。玄医治国,灭突厥,武能巩土固疆妙手回春,除禁咒,文能安邦定国。长安幻夜梦不尽,一朝醉醒是红尘。临了,举杯望月,自己终究是个过客,是个风一样的男人。本书原名奇术太医,略带玄幻,不喜勿入,所以就别喷了,谢谢支持!!各位书友要是觉得太医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美女如此多娇,引无数英雄尽闪腰。有枭雄忍辱负重,独闯三世荣华。有公子醉卧花丛,赔掉今朝性命。而主角,则率百美夜行,一失足成千古风流人物。PS1逻辑流小说,主角红颜暂定六人。试读三章,便知好坏PS2本书非大种马,百美是指一百名杀人不眨眼的超杀女PS3这是一个乡下土鳖被逼无奈而行侠仗义的半热血故事。...
五年前,她狠心的将他从天堂打入地狱,他恨她入骨,五年后,再相遇,他成为金融业神秘大BOSS凌厉而来,重新编制着情网,想尽办法侮辱她,折磨她,而她操持着家族企业不说,还要照顾一个有自闭症的儿子。在他的精心策划下,她的项目连连亏损,公司亦遭遇调查,最后背上千亿债务后,他却笑容无害的走到她的面前,勾着她的下巴哑声道,亲爱的前妻,我可以救你!他的手指缓缓落在她的嘴唇上。她心灰意冷的问他,不恨我了吗?我曾经羞辱过你!不恨,我对你只有爱,一如既往的爱他呢喃,眼里的炙热叫人看不清楚。可可是我已经订婚了她挣扎。他微笑着答,即将一无所有的男人,怎么能配得上你后来的后来,他用情爱布下天罗地网,却谁知,他的深情与爱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