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三言情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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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记(第2页)

就在这样的故乡,我生活了十九年。

我在祠堂改做的教室里认得了字。

我一直是病包儿,却从来没进过医院,不是喝姜汤捂汗,就是拔火罐或用磁片割破眉心放血,久久不能治愈的病那都是“撞了鬼”

,就请神作法。

我学会了各种农活,学会了秦腔和写对联、铭锦。

我是个农民,善良本分,又自私好强,能出大力,有了苦不对人说。

我感激着故乡的水土,它使我如芦苇丛里的萤火虫,夜里自带了一盏小灯,如满山遍野的棠棣花,鲜艳的颜色是自染的。

但是,我又恨故乡,故乡的贫困使我的身体始终没有长开,红苕吃坏了我的胃。

我终于在偶尔的机遇中离开了故乡,那曾经在棣花街是一件惊天动地的事情,记得我背着被褥坐在去省城的汽车上,经过秦岭时停车小便,我说:“我把农民皮剥了!”

可后来,做起城里人了,我才发现,我的本性依旧是农民,如乌鸡一样,那是乌在了骨头里的。

我必须逢年过节就回故乡,去参加老亲世故的寿辰、婚嫁、丧葬,行门户,吃宴席,我一进村镇的街道,村镇人并不看重我是个作家,只是说:贾家老四的儿子回来了!

我得赶紧上前递纸烟。

我城里小屋在相当长的年月里都是故乡在省城的办事处,我备了一大摞粗瓷海碗,几副钢丝床,小屋里一来人肯定要吃捞面,腥油拌的辣子,大疙瘩蒜,喝酒就划拳,惹得同楼道的人家怒目而视。

所以,棣花街上发生了任何事,比如谁得了孙子,是顺生还是横生,谁又死了,埋完人后的饭是上了一道肉还是两道肉,谁家的媳妇不会过日子,谁家兄弟分家为一个笸篮致成了仇人,我全知道。

一九七九年到一九八九年的十年里,故乡的消息总是让我振奋,土地承包了,风调雨顺了,粮食够吃了,来人总是给我带新碾出的米,各种煮锅的豆子,甚至是半扇子猪肉,他们要评价公园里的花木比他们院子里的花木好看,要进戏园子,要我给他们写中堂对联,我还笑着说:棣花街人到底还高贵!

那些年是乡亲们最快活的岁月,他们在重新分来的土地上精心务弄,冬天的月夜下,常常还有人在地里忙活,田堰上放着旱烟匣子和收音机,收音机里声嘶力竭地吼秦腔。

我一回去,不是这一家开始盖新房,就是另一家为儿子结婚做家具,或者老年人又在晒他们做好的那些将来要穿的寿衣寿鞋了。

农民一生三大事就是给孩子结婚,为老人送终,再造一座房子,这些他们都体体面面地进行着,他们很舒心,都把邓小平的像贴在墙上,给他上香和磕头。

我的那些昔日一块套过牛,砍过柴,偷过红苕蔓子和豌豆的伙伴会坐满我家旧院子,我们吃纸烟,喝烧酒,唱秦腔,全晕了头,相互称“哥哥”

,棣花街人把“哥哥(ɡē)”

发音为“哥哥(ɡuǒ)”

,热闹得像一窝鸟叫。

对于农村、农民和土地,我们从小接受教育,也从生存体验中,形成了固有的概念,即我们是农业国家,土地供养了我们一切,农民善良和勤劳。

但是,长期以来,农村却是最落后的地方,农民是最贫困的人群。

当国家实行起改革,社会发生转型,首先从农村开始,它的伟大功绩解决了农民吃饭问题,虽然我们都知道像中国这样的变化没有前史可鉴,一切都充满了生气,一切又都混乱着,人搅着事,事搅着人,只能扑扑腾腾往前拥着走,可农村在解决了农民吃饭问题后,国家的注意力转移到了城市,农村又怎么办呢?农民不仅仅只是吃饱肚子,水里的葫芦压下去了一次就会永远沉在水底吗?就在要进入新的世纪的那一年,我的父亲去世了。

父亲的去世使贾氏家族在棣花街的显赫威势开始衰败,而棣花街似乎也度过了它暂短的欣欣向荣岁月。

这里没有矿藏,没有工业,有限的土地在极度地发挥了它的潜力后,粮食产量不再提高,而化肥、农药、种子以及各种各样的税费迅速上涨,农村又成了一切社会压力的泄洪池。

体制对治理发生了松弛,旧的东西稀里哗啦地没了,像泼去的水,新的东西迟迟没再来,来了也抓不住,四面八方的风方向不定地吹,农民是一群鸡,羽毛翻皱,脚步趔趄,无所适从,他们无法再守住土地,他们一步一步从土地上出走,虽然他们是土命,把树和草拔起来又抖净了根须上的土栽在哪儿都是难活。

我仍然是不断地回到我的故乡,但那条国道已经改造了,以更宽的路面横穿了村镇后的塬地,铁路也将修有梯田的牛头岭劈开,听说又开始在河堤内的水田里修高速公路了,盆地就那么小,交通的发达使耕地日益锐减。

而老街人家在这些年里十有八九迁居到国道边,他们当然没再盖那种一明两暗的硬梁房,全是水泥预制板搭就的二层楼,冬冷夏热,水泥地面上满是黄泥片,厅间蛮大,摆设的仍是那一个木板柜和三四只土瓮。

巷口的一堆妇女抱着孩子,我都不认识,只能以其相貌推测着叫起我还熟悉的他们父亲的名字,果然全部准确,而他们知道了我是谁时,一哇声地叫我“八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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