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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纯种何在呢?查《辞海》,“汉辞”
一条释日:“中国的主体民族,由古代华夏族和其他民族长期逐渐混血而成。”
“混血”
乃“杂种”
之尊谓罢了,这样看,“汉族”
原本就都是“杂种”
。
再看《简明不列颠百科全书》,其中竟云:“现代人是史前期以来种族间不断杂交的结果。”
这回干脆而且平等——现在活着的人全是“杂种”
。
用不着尴尬,这样一来倒好了,“杂种”
二字先难成骂;彼此彼此,何骂之有?然后平心细想,这两字不仅非骂,倒像恭维。
杂交优势早为遗传学所证实,所以从生理上着想,“杂种”
必是更强健、更坚韧、更聪明、更美丽,真个是何乐不为?而涉及到
科学、文化、宗教信仰,就更见出“杂种”
的伟大。
禅是不是?马列主义是不是?可以说出很多,甚至很可能说到底会发现纯粹早已绝迹,有能力不被淘汰的东西都难免是“杂种”
;而且哪一路“杂种”
倘若满足不图再杂,就差不多是自寻淘汰。
前几天我应约写了一篇短文,其中有这么一段话:“散文与小说之间的界线越来越模糊了。
这是件好事。
既不必保护散文的贞操,也用不着捍卫小说的领土完整,因为放浪的野合或痛苦的被侵犯之后,美丽而强健的杂种就要诞生了。
这杂种势必要胜过它的父母。”
纯而又纯乃是灭亡的先兆,谓之“纯种”
乃窃盼其衰微以至僵死。
“杂种”
倒是一份恭维,谓之“杂种”
乃赞美其壮丽而且昌隆。
现在如果不能,将来我想也许——“杂种”
可作为见面时的问候(以替代“您吃了吗”
),“嘎巴儿死”
可作为临别时的祝愿,骂人时用“万寿无疆”
。
一九九三年四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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