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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第二次听到威子对秦亦铭的救命之恩。
“十一年前,威子帮我挡了一枪……不然,也许就没有现在的我了。”
挡了一枪?虽然凌灵很想问,威子中了一枪为什么没事,但看到他似乎不愿多说,也就闭了嘴。
“狼是最忠诚的动物,相处久了,你会喜欢上他的。”
“其实我没怪你,我确实不比它在你心里头的分量,这是应该的,是我没有自知之明。”
凌灵被威子拽着往前走,语气也跟着有些颠簸。
秦亦铭眉头微微动了动,他是多么精明的男人,尽管凌灵有意隐藏,他还是察觉了凌灵的有意讨好。
“你好像学会投其所好了。”
男人看着她,语气温柔和气:“不过你这样,我很喜欢,但是,你只能对我这样。”
这世上大凡霸道强势的男人,思想其实一般都比较传统,大男人主义其实是封建思想的一种残留。
强硬冷漠的秦亦铭,最喜欢听话温顺的人,他在外头已经刀光剑影,回到家就希望能有一个温柔的港湾,最好是和和气气,有性格,但是懂得隐忍。
就像凌灵这样。
凌灵却不知道,反而露出了几分羞涩,说:“我其实也很喜欢狗啊这些动物,以前在家的时候,也养了一条,是条大狗。
虽然威子不是狗,但……它温顺的时候还真挺可爱的。”
凌灵撒了一点谎,她是养过一条狗,不过那是好几年前的时候了。
那时候她才刚刚上初中,家里养了一条狗,因为有次玩耍的时候她一不小心踩住了狗尾巴,就被那条狗情急之下咬了一下,第二天凌妈妈就把那条狗卖了,家里头再也没有养过狗。
“你先在这里等一会儿,我去买点东西。”
秦亦铭转身进了旁边的一家超市里面。
凌灵牵着威子在外头等着,威子忽然低低地叫了两声,原来前头来了一个推着小车卖烤红薯的老大爷,红薯的香味飘的老远,明显挑动了威子的胃口。
凌灵想了想,就给威子买了一个红薯,一个红薯要十块钱,这么贵的东西凌灵自己都很少吃。
威子吃的非常欢快,边吃还边抬头看她一眼,似乎对她的印象有了很大改观。
凌灵叹了口气,说:“从此咱们俩就和好吧,今天的事儿,都是我有错在先,以后咱们和睦相处。”
她蹲下来看着威子在那“吧嗒”
嘴,笑眯眯地摸了摸威子的头,威子竟然没有躲闪,只是低着头吃。
秦亦铭从超市里头出来,看见愣了一下,说:“你还挺会讨好他。”
“我见它一直往卖烤红薯的老大爷那儿跑,就买了一个红薯给它,它果然很喜欢吃。”
凌灵心里头其实对狼还是有阴影的,和威子的互动也是点到而止,看着亲密又保持了一定的距离。
秦亦铭扬了扬手里的袋子,说:“我给你买了36的鞋,合适吧?”
凌灵有点惊讶,问:“你怎么知道我的鞋号?”
“我看你的脚就能猜个八九不离十。
是双凉拖,在家里可以穿。”
凌灵接过来看了看,其实那拖鞋的颜色她不大喜欢,觉得太鲜艳了,是粉红色的,上头还有个可爱的大熊猫图象,粉粉嫩嫩的一看就是初高中的女孩子才会穿的鞋。
秦亦铭问:“怎么样,要是不喜欢,回去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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