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divlign="
ener"
>
柳长宁眼神微暗,彭磊的脸上完全褪去了血气,已是冰冷一片。
对于这样的败军之将,最该做的便是割下他的头颅装在木盒之中,再从他的身上取下虎符一同呈给皇帝。
这样做了,也许能为自己换来荣华富贵、千古名声。
她摇了摇头,彭磊死前的慷慨壮语言犹在耳,她想,无论如何也要为他留下一个全尸。
她抬起头,看见的却是明月当空的场景。
这明月看惯了多少人世沧桑,也该见怪不怪了吧?这明月,无论身处何地,都是一样的吧?她心中微酸。
那个人……那个人如今却不知怎样了?
城下,有兵士击缶而歌:
岂曰无衣?与子同袍。
王于兴师,修我戈矛。
与子同仇。
岂曰无衣?与子同泽。
王于兴师,修我矛戟。
与子偕作。
岂曰无衣?与子同裳。
王于兴师,修我甲兵。
与子偕行。
柳长宁的脸上滚下滴滴珠泪,战争,果然比想象中来得更可怕。
她想,也许这一辈子都没放忘记今日这梦靥般的场景了。
长剑饮足了鲜血,在微凉的夜风里发出“嗡嗡”
的声响,仿佛是满足的喟叹。
鲜红色的液体顺着剑身一滴滴地落到地上。
李正煜的长袍上布满了尘土、裂口和干涸的血渍,看起来触目惊心、不忍直视。
静美如仙人的贤王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来自于地狱的修罗。
刚才城门口一战,已是南越之战的终结。
快马送来的战报里,赫然记录着彭磊、彭安和罗刚的死讯,亦记载着被杀与被俘的南越军人的数字。
李正煜薄而刚毅的嘴唇紧紧地抿起,似乎连上天也站在了后商一边。
守城的老将军死状极惨,尽管他下了命令,却仍旧挡不住箭簇飞射的速度。
他的胸前插满了白羽箭。
也许是因为痛苦,也许是因为不甘,他的眼球恐怖地凸了出来,眼里尽是骇人的血丝。
李正煜命人将老将军的遗体用马革裹起,堆坟埋葬。
他亲自在坟前洒下一碗醇酒,这样忠肝义胆之人,连死也是坦坦荡荡、毫无畏惧。
李正煜感觉到潜藏在血液里的嗜血因子被唤醒,他清楚地听见了自己的心跳,“砰砰砰”
急促而欢快,他有些懊恼,自己向来可以完美地控制情绪,这一次却带着不该有的渴求和浮躁。
我找了份寿衣市场看大门的活,可是却每晚都要抱个皮娃娃睡在棺材里...
出生前的一道诡异神雷,使得王越成为天生愚钝的废柴,可是偶然的机会,王越开启了一道不属于自己的记忆,从此后领悟力超凡脱俗,一发不可收拾!再次等的功法,在王越的手上都能被发挥出十二分的威力,再难修炼的功法,王越瞬间就能领悟其精髓!一步领先,步步领…...
汉末三国,争霸天下!刘玉章成了刘璋,开始了他的暗弱三国之旅暗弱的是刘璋还是三国你以为自己能改变世界其实改变的是自己刀笔撰的是历史刀剑写的是文明文明是杀出来的书友群426733303...
穿越了,诺隆其实蛮不开心的,家人,朋友,都再也见不到了,还被系统逼迫着努力修行。但人要向前看,所以在有神灵,魔法和战技的异界也要好好的生活,比如实际年龄一百多岁,但外表只有七岁的随身女神萝莉实际年龄十岁,外表也只有十岁的乖巧贵族萝莉实际年龄???,外表只有十二岁的粘人魔兽萝莉。男人应该全控?抱歉诺隆他只是个萝莉控而已,最讨厌强势的御姐了。长公主殿下,你要自重啊!明明大家都知道自己是个萝莉控的诺隆,在被快要三十岁,有了嫁人念头的漂亮御姐壁咚时绝望的喊道。...
陈洛的儿子陈乐乐带着强烈的怨气穿到七十年前,附身到一位姓乐的豪门子弟身上,经过多年顽强打拼,缔造了一个庞大的商业帝国,已是垂暮老人的陈乐乐,最大的誓愿是要将帝国传承给年轻的陈洛。但这个世界跟穿之前大不一样。原本懦弱无能的父亲陈洛,拥有了让最顶级杀手都退避三分的恐怖实力,却擅长装傻充愣。而生母成了超一流的商业间谍,绝代风华,颠倒众生。那阴狠歹毒名义上的母亲,变得活泼可爱,只不过有点大小姐脾气。更牛叉叉的是以前的傻子表叔,不但不傻,竟然还是整个世界的第一高手!小家小业都要引起纷争,更何况庞大的商业帝国,将它安稳地交到陈洛手中,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可本书的主角陈洛,却茫然不知被史上最大的幸运礼包砸中...
前世,她苦心帮助他得到天下,却换来一杯鸩酒,亲人因他而死!今世,她重生归来,变得心狠绝情,誓要前世害自己之人血债血偿!前世,因一句‘得凤女者得天下’苦她一世!今世,她说既然躲不掉,那么,我就自己选择!初遇,他被人追杀,误闯毒灵谷的后山,她现身相救在遇,他告诉她萧灵熙,我夜慕辰从不在乎你是不是凤女,我在乎的,仅仅是那个在我性命垂危时,出手相救的人儿罢了!你,一定是我的!可惜,她在也不会轻信别人,要她相信,就得付诸于行动,她静静的看着男人的眼睛那我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