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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误译仍是一个样板和象征。
但谁在乎呢?为什么要操心呢?罗森先生在《星期六评论》(1964年11月28日)的文章结尾时论述《叶甫盖尼·奥涅金》韵文本,表达了一种热切的希望:“只能等待像罗伯特·洛威尔这样有才华的诗人来写出嘹亮动听的英诗了。”
但在我看来,这是可怕的,我能在最精致的模仿中,将简单幼稚的错误与文中可怜地嵌入的外在形象区别开来。
但这又有什么关系呢?埃德蒙·威尔逊会说,“这就是翻译的一部分”
。
现在译自俄语的书大量出版,译文中那些难以置信的错误被作为细小的瑕疵忽略不计,只有书呆子才会当回事。
就连穆奇尼克教授(她在最近一期《纽约时报书评》上精巧地剖析了盖伊·丹尼尔斯先生,好像他是一种陌生、可能有缺陷的咖啡机)也没有就她引用的莱蒙托夫诗歌的两个译本——丹尼尔斯的和巴林的——指出吹着刺耳喇叭的是同一个小鬼。
这样,我们就有了一个非常好的例子来说明语言习惯的怪癖,出于心理平衡,外国译者甚至不愿意进行合理的解释。
莱蒙托夫的诗句“Sosedkaest'unihodna...Kakvspomnish,kakdavnorasstalis'!”
字面的意思是:“他们有某个邻居……哦,我们已分别了多久!”
vspomnish'一词看起来像“记忆”
的第二人称单数,但在这儿它如果直译应该是第一人称,因为说话者向他自己发言,然而,两位译者忽视了俄语的习惯用法,径直用了第二人称(虽然实际上,如此译法使句子带上了硬性说教的味道),这本来可以让译者三思的。
巴林的译文(穆奇尼克教授称之为“意义和风格的完美再现”
):“我们有个邻居……你
记得我和她……”
而丹尼尔斯的译文更简陋:“有一位姑娘,当你想起……”
我把他们共有的错误用区别于正文的字体表示。
问题不在这个译本比那个译本好(坦率地说,两个译本都不足取),而是两者都稀里糊涂地用错了人称,好像所有的意译者都是一个乐队的成员。
尽管人们对直译抱有偏见,我在发现我那相当枯燥、沉闷的工作所引发的强烈情绪时还是不无惊讶。
雇用的书评作者匆忙地为正统的苏联传声筒辩护,这些传声筒是我一再谴责,而那些雇用文人从未听说过的。
在纽约,有个多少也算是背井离乡的俄国人固执己见,说我的评注只是一些模糊不清的琐事的汇编,而且,他还记得几年前就在高尔基家中听他的高中老师阿塔莫诺夫说起过。
“娘娘腔”
一词我用过几次,如今它经常受到指责,因为有几乎成为一个日常用语的危险,就像“性感少女”
一样。
我的一个最为愤怒和口齿不清的攻击者似乎是别林斯基(生于1811年)的好朋友,也是所有我“迫害”
的意译者的好朋友。
我想,这种愤怒是可以原谅和高尚的,但要我去回应这种愤怒则没有意义。
我也将无视某些闹剧——如《新共和》(1965年4月3日)的一篇小文章,它在开头写道,“检察官纳博科夫重访奥涅金事件犯罪现场”
,他感到恼怒,因为编辑多半不学无术。
一位书评家在《新杂志》(NovyyZhurnal,第77期)上写道:莫里斯·弗里德伯格先生——恐怕有人会指控我捏造了这个名字——使用了一种极其滑稽和糟糕的俄语(kakizvestnodlyalyubogostudenta,如每个学生都知道的)来介绍这一有趣的看法:文本的忠实是不必要的,因为“(普希金)作品的题材并不很重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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