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说是一群人其实并不恰当,他们只有六个人,六个人各持刀兵站在马车前十余米的大道上,他们的站位看似杂乱无章,其实暗含着某种奇妙的阵法,见此,公孙胜就知道来者不善,恐怕他们在此已等候多时。
他知道这六个人是谁,也知道这六个人是江湖上近两年崛起的后起之秀,不过公孙胜更喜欢用用后起之兽来形容他们,因为他觉得这样更加的合适,这六个人是黑风六煞。
黑风六煞是六个师兄弟,靠着六人凝罡境功力在黑风山附近收拢了一股流匪,干起了杀人放火的无本买卖,但是除了江湖上正义感爆棚的愣头青,却极少有人去敢招惹他们,因为他们有一个极硬的靠山,一个很不好惹的师傅,但很不巧的是公孙胜就在这极少数人之列。
虽然公孙胜的年纪轻轻,但江湖上很少有人小瞧他,那些不开眼的人大多都成了他夺命枪下的亡魂,公孙胜不介意再多他们六个。
黑风六煞很骄傲,二十多岁的凝罡境的确有骄傲的资本,现在他们看公孙胜的眼神,仿佛看到的不是一个人,而是一堆银子,没错,一堆银子,一堆白花花价值十万两的银子堆,不过很快他们就感到愤怒,因为他们发现自己被无视了,对手根本没有正眼看他们,所以他们很愤怒。
公孙胜此时正看着一杆枪出神,没错,一杆枪,虽然黑风六煞其他五人的兵器也各有特色,但公孙胜只是看着黑风六煞中站在最左边的那个人,或者说看着那个人手中握着的那杆枪。
那是一杆通体纯银铸造的枪,那是一杆公孙胜认得的枪,这本是公孙胜的朋友乔伦爱渝性命的亮银枪,可此刻却握在了另一个人的手中。
此时公孙胜脸上本就冷若冰霜的神态变得更加的冷酷了,然后公孙胜冰冷的声音响了起来,正漫天的飘落飞雪也仿佛变得稀疏了。
“不知各位可认得乔伦?”
黑风六煞们点了点头,公孙胜的声音变得更加的冷了,“那么,为什么乔伦爱渝性命的亮银枪会在你的手里?”
说着公孙胜冰冷的目光看向最左边那个人。
那人冷冷一笑说道:“姓乔的不识抬举,路过我们兄弟的地界不乖乖拿出买路钱,还敢大言不惭,当然被我们兄弟给做了,可惜他身上油水太少,也就这杆枪还值点银子,至于他的尸体现在早不知道进了那条野狗的肚子了”
,那人说着还抬了抬手中的枪,公孙胜亮出了夺命枪,对那人说:“现在你可以告诉我你的名字”
,“何事”
,“替你立碑”
,公孙胜森然一笑的说道。
而对面那人更是笑得前仰后合,“公孙胜告诉你,大爷我行不更名,坐不改姓,黑风六煞老大,温商是也,想要给我立碑,恐怕你没那个本事,过了今天,江湖上都会知道你夺命枪公孙胜是死在我们黑风六煞兄弟手上的,而且你的脑袋还会被我们拿去领那十万两的悬赏,如果你真像江湖上传的那么厉害,我的脑袋就在这里,有本事你就拿去”
。
为什么他们说的是十万两?而不是黑榜上的五万两?这是因为有人另外出了五万两的赏金买公孙胜的命,这一次,如果他们把公孙胜杀了,他们得到的酬劳将会是十万两,想到这里,黑风六煞六张骄傲的脸上都露出了兴奋的神色。
先出手的并不是温商,而是黑风六煞中的老二,因为黑风六煞中武功最高的不是温商而是老二白水,白水的剑宛如毒蛇般刺向公孙胜,其他五人站在那里,只要公孙胜露出任何破绽,他们五人就会像跗骨之蛆一样缠上公孙胜,直到杀死公孙胜。
白水这一剑刺出,在漫天的飞雪中形成了一道笔直的痕迹,这灌注了内气一剑剑尖直指公孙胜的咽喉,公孙胜却仿如不见,白水的剑来的很快,快的几乎要马上触及到公孙胜咽喉上的皮肤。
忽然间只听“噗”
的一声异响,枪影闪动,公孙胜动了,一霎那间,公孙胜扭腰,出枪然后收枪,再然后白水就已倒在了地上,黑风六煞其他五人脸上的骄傲都变成了惊恐,特别是老大温商,唯一没有改变神色的是白水,他的脸上依然骄傲,可他再也站不起来了,在那一霎那公孙胜一枪就刺穿了他的喉咙,夺走了他的生机,白水甚至连疼痛都没有感觉到,就走向了死亡,死人当然没有机会改变表情了。
温商知道这意味着什么,他也是个用枪的高手,可是在这一枪面前,温商害怕了,现在虽是风雪交加,可他还是出了一身的冷汗,他咽了口吐沫招呼着其他四人一起上,而他却巧妙的稍稍落后一步。
一时间三把缅刀,一对判官笔和一杆银枪攻向了公孙胜身上的各大要害,公孙胜迈步欺身而上,躲过了两招势大力沉的“力劈华山”
,出枪一撩,荡飞了温商的银枪,然后侧身躲过刺向后心的判官笔,同时一记回马枪刺穿了使用判官笔这人的咽喉,这时使缅刀的那两人已收招攻了过来,而温商却仿佛傻了一样呆在了那里,面对迎面而来的刀,公孙胜提枪使出了一招盘蛇七探,一时只见枪影重重,等到枪影散去,那三人,两个手捂咽喉,一个手捂心口重重的倒在地上。
公孙胜收招转身,没有多看一眼那三人倒地的尸体,他走到温商旁正准备捡起落在地上的银枪,此时仿佛被吓傻的温商看见公孙胜,被吓得眼泪鼻涕直流,还大喊着“不要杀我,不要杀我”
,公孙胜没有理他,刚拿住枪准备直起身。
这时温商的眼中闪过一抹得意,一把匕首出现在他的手上,并闪电般的刺向公孙胜,可这抹得意没持续多久就化作惊恐,匕首在离公孙胜身体大约一寸的地方好像刺在钢板上一样,温商这下子是真的害怕了,“怎么可能,罡气外放,这怎么可能”
,他看着公孙胜哆哆嗦嗦的说道,公孙胜冰冷的看着他然后提起了亮银枪,一枪刺透了温商的心脏。
杀了黑风六煞的公孙胜,并没有感到铲除了江湖中一害的喜悦,反而感到有些悲伤。
招呼了一声在公孙胜下车后就躲在马车后的赶车的伙计,公孙胜坐进了车厢里,马车继续向着北原城前进,不知怎么公孙胜突然有了一种不详的感觉。
冬日的寒风呼啸而过,刮得人脸上生疼,龙小凤缩了缩脖子,踢开挡道的小石头。...
重生到了猿飞一族的家中,还是三代火影的孙子这个身份真不错呢起码是个官三代不对,为什么我有写轮眼写轮眼还有一点奇怪对原作的设定基本无修改,没有外来力量体系。主角非无敌火影爱好群陆壹玖捌肆肆叁贰贰...
身怀佛家神通,进入国公府成为杂役,江湖之中,庙堂之上,儿女情长,英雄壮歌。 VIP群129395774,全订可进。...
陆浅浅早上上嫁,晚上被扫地出门,成全城笑柄。十天后,她低调地再嫁,低调到没人知道她嫁了,更没人想到她嫁的人居然是他白天,她是他公司的小职员。晚上,她准时回到他的身边服侍他。她一直以为他是瞎子,洗澡不关门,换衣不避他,反正他全都看不见!她还偷看他的睡颜,偷穿他的衣服,偷喝他珍藏多年的葡萄酒,偷看他藏在屋角的秘密突然有天,她发现,原来她的枕边人从来都是黑夜的王!原来瞎的那人是她,从来不是他。后来,她终于心愿达成,撕了结婚证逃之夭夭。他逮她回来的时候,告诉她他最擅长的事就是翻手为云,覆手为雨。当然,他的云他的雨就是她把她翻来覆去,不知疲惫。情节虚构,请勿模仿...
...
曹越穿越来到明末的崇祯十四年七月,正好赶上了悲壮的松锦之战。松山城被满清建奴军队团团包围,作为一名军中将领,是逃跑还是跟着洪承畴死守松山,然后血溅沙场,为国捐躯?曹越不想死,更不想当建奴的俘虏,既然来到了大明,即使自己是挡车的螳臂,他也要努力抗争一次,在这个山河破碎的年代,以热血谱写一曲驱逐鞑虏,复我大汉山河的壮歌。热血与信念,铸就铁血的军魂,马蹄踏处,皆为华夏之国土,一个无比强盛的大明帝国,傲然屹立于天地间。秦淮八艳,长平公主,红娘子,美名流传千古----美人与江山,俱我所爱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