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长江三角洲的南端有华国最大的群岛,那里岛礁众多,因为丰富的渔业资源,生活在海岛上的人许多以打渔为生,而每年的休渔期,渔船归港,外出打渔的男人回家,这也成了小岛上最热闹的一段日子。
琇球岛正是诸多岛屿中的一个,这座岛的面积不大,现如今还居住在岛上的住户不足两百户,因为没有过多开发旅游资源的缘故,即便外面的世界已经很发达了,当地的居民依旧保持着慢悠悠的生活步调。
这些天外出打渔的男人一个个都回来了,毛家酒馆的生意变得格外红火。
这家酒馆是岛上的老字号酒馆了,现在的老板是这家酒店第七代传人,岛上的祖祖辈辈,可以说都是闻着毛家人酿造的酒香长大的,他们家的酒味悠长,酱香浓厚,手艺一代代传下来,讲究的就是用料实在,许多从岛上搬走,去更繁华的地方生活的居民隔段时间也会回岛一趟,买上几坛子酒回去。
其实搬到别的地方去,这家酒馆的生意会有更好更长远的发展,但是毛家的人念旧,习惯了这片生长的土地,按照毛家人的说法,钱够花就成,他们就喜欢酿酒,然后听岛上的乡邻吹牛打屁,这样的生活才有人情味。
或许哪一天,这座岛上的人全都搬走了,他们酒馆才会考虑去别的地方发展。
因为这样一个念旧的老板,岛上的人也喜欢来他这儿喝酒,自己带两叠小菜,自备一把折叠椅,再带上几副扑克牌,优哉游哉的,半天时光就消磨掉了。
临走的时候,再称上几两酒,晚上又是一顿好眠。
岛上的人离不开毛家的酒,毛家的人舍不得这片地,渐渐的,这个酒馆已经融入到这座岛上的文化中去了,两者谁都离不开谁。
“江流,你再和我们讲讲你在外头的事呗。”
今天酒馆的中心人物是前不久刚从大城市回来的江家儿子,那个惯爱吹牛的牛王,大伙儿虽然知道他这人说话不着边,可是还是喜欢哄着他,听他说那些让人打从心里想要捧腹大笑的话。
“对啊,上次你说你和马芸一起吃饭了,还商讨了之后的投资项目,现在怎么样了,你们的投资项目有结果了没有?”
几个皮肤黝黑的男人光着膀子,手里端着一个大海碗,里面倒着黄澄澄的酒,他们时不时从面前的小碟子里夹起几颗花生米,就着酒美滋滋的吃着。
而那个被他们围攻的目标显然有些喝醉了,眼神涣散,口齿也有些不清楚了。
那是一个三十出头的男人,穿着一件干净的白衬衫,头发梳理的整整齐齐的,相比较这些常年因为打渔在海里承受风吹日晒的黑壮男人,他显得过分白净文弱,和周遭的环境也有些格格不入。
“嗨,黄了,不过嘛,做生意都那样,哪有一帆风顺的好事啊,嗝——”
他打了一个长长的酒嗝,然后拍了拍自己的胸口,又喝了一口酒:“我现在也烦了挣钱这件事了,你们也知道的,我很有钱,有很多很多钱,可我有那么多钱有什么用呢,钱这东西对我来说只是一个数字,再努力的花,对这个数字也没多大影响。”
“噗嗤——”
周边的人终于忍不住了,哈哈大笑起来。
听这小子胡吹,他要是真有钱,他的老子娘还能住在十几年前他爸建的小楼房里,现在有点钱的人家,谁不是将以前的老房子推倒重建了啊,更别提真正有钱的人,压根就不会留在这座岛上,而是为了孩子的教育着想,早早搬去了更发达的城市里。
他们的岛实在是太小了,加上这些年往外搬的人越来越多,连岛上唯一一所小学都快开不下去了,至于那些念初高中的孩子,不得不去临近的大岛上住校,每个礼拜五晚上乘船回家,礼拜天晚上又得回学校去。
这样的生活实在是太不便利,这也是为什么越来越多的人搬走的原因。
江流还有个儿子呢,现在就在他们这一片最大的岛屿埭山岛上念书,这个从小就没妈的孩子十分懂事,每个礼拜都会回来帮爷爷奶奶照顾地里的农作物,江流要真有他说的那么有钱,怎么不先帮着解决他儿子的事呢。
所以对于江流的那些话,大家都秉持着当个笑话听的态度,并不十分往心里去。
“江流,你说你挣了那么多钱,花都花不完,要不分点给兄弟们,咱们帮着你花啊。”
一个板寸头,身量有些矮小的男人忍住笑,继续撩拨江流,想要他多说些笑话给大伙儿听听。
“你们有手有脚的,哪里需要我的钱啊,我都想好了,我要用这些钱去做更多有意义的事,比如修建希望小学,比如救助那些得了重病却看不起病的老人小孩......嗝,我这钱,有大用处呢。”
这个男人虽然喝醉了酒,可基本意识还是在着的,他就是一个穷光蛋,哪里来的钱给别人花呢,只是话不能照实说,他享受大伙儿看着他时崇拜(大雾)的目光,享受别人向他打听大城市生活的羡慕(大雾)神情。
冬日的寒风呼啸而过,刮得人脸上生疼,龙小凤缩了缩脖子,踢开挡道的小石头。...
重生到了猿飞一族的家中,还是三代火影的孙子这个身份真不错呢起码是个官三代不对,为什么我有写轮眼写轮眼还有一点奇怪对原作的设定基本无修改,没有外来力量体系。主角非无敌火影爱好群陆壹玖捌肆肆叁贰贰...
身怀佛家神通,进入国公府成为杂役,江湖之中,庙堂之上,儿女情长,英雄壮歌。 VIP群129395774,全订可进。...
陆浅浅早上上嫁,晚上被扫地出门,成全城笑柄。十天后,她低调地再嫁,低调到没人知道她嫁了,更没人想到她嫁的人居然是他白天,她是他公司的小职员。晚上,她准时回到他的身边服侍他。她一直以为他是瞎子,洗澡不关门,换衣不避他,反正他全都看不见!她还偷看他的睡颜,偷穿他的衣服,偷喝他珍藏多年的葡萄酒,偷看他藏在屋角的秘密突然有天,她发现,原来她的枕边人从来都是黑夜的王!原来瞎的那人是她,从来不是他。后来,她终于心愿达成,撕了结婚证逃之夭夭。他逮她回来的时候,告诉她他最擅长的事就是翻手为云,覆手为雨。当然,他的云他的雨就是她把她翻来覆去,不知疲惫。情节虚构,请勿模仿...
...
曹越穿越来到明末的崇祯十四年七月,正好赶上了悲壮的松锦之战。松山城被满清建奴军队团团包围,作为一名军中将领,是逃跑还是跟着洪承畴死守松山,然后血溅沙场,为国捐躯?曹越不想死,更不想当建奴的俘虏,既然来到了大明,即使自己是挡车的螳臂,他也要努力抗争一次,在这个山河破碎的年代,以热血谱写一曲驱逐鞑虏,复我大汉山河的壮歌。热血与信念,铸就铁血的军魂,马蹄踏处,皆为华夏之国土,一个无比强盛的大明帝国,傲然屹立于天地间。秦淮八艳,长平公主,红娘子,美名流传千古----美人与江山,俱我所爱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