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三言情小说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11章 小胜(第1页)

第11章

谢冰岚就在这种情况下推开会议室的门,被喷了一室的怨气,在众人八卦的目光中脆生生地喊了句:“爸,咱们吃饭去吧!”

谢冰岚收获了一室感激涕零的目光,谢总谢宇文在错愕片刻之后老泪纵横地带着女儿扬长而去。

闺女第一次这么亲近自己,让开会见马克思去吧,和闺女吃饭才是正经事。

谢宇文直到和闺女坐在车上还在紧张,一身材高大的大男人为了就着女儿的视线蜷在一旁,跟个被笼子笼着的大型动物似地,小心翼翼地打量着闺女肉团团的脸。

这痘痘消了不少,皮肤看着也没之前糙,黑还是黑的,可看着这气质似乎不这么田园风了,整个儿胖嘟嘟显出些娇憨的可爱来。

他喜不胜收带着逗小孩的语气问:“闺女,咱们去吃啥?”

谢冰岚其实对这语气熟悉得完全没违和感,完全不知道谢宇文内心的一番挣扎转变。

她后来跟她爸的相处模式就是这样,尤其在和戚君撕破了脸皮后,父女俩的关系就完全破冰,也就是那之后她才知道戚君莲不是她亲妈,她亲妈听说……去世了。

可她爸当时和她都开始抱有极度怀疑的态度,因为这个“听说”

,听的是戚君莲说。

以戚君莲的人品手腕,这个去世内里有可能大有文章。

可后来谢宇文一直找不到戚君莲在这方面的痛脚,再加上和戚君莲的官司一拖再拖,既然追究不了,为了和戚君莲斩断关系,这事就一直在让人暗查中。

谢冰岚今天可不是真为了来吃饭的,她可是做好了准备来装小白花的。

她先是从人格上自我践踏一番,内心不断催眠自己还是那个刚从山区出来的中二死胖子,忍着极大的耻度做出诚惶诚恐的样子说:“我……我不知道……我……我一直都三顿喝粥……我想吃肉……”

说完这段她感觉自己都快喷血了,心里默默地呸自己一脸。

谢宇文这一听就不对劲,当场皱了眉,下意识地看一眼司机,他是个在商场中腥风血雨惯了的奸商一员,自然处事十分小心,不过这老司机他还是信得过的。

果然老司机意识到气氛不太对,立马反应:“老板,要不就去往常那间?”

谢宇文这才放心地点点头:“嗯,就那间。”

谢冰岚知道有戏,她接下来可以继续演下去了,没急在这种时候倒豆子似地把所有事情都倒出来,只硬是挤出一恐慌的眼神。

她感觉自己眼都快反白了。

谢宇文一见闺女这眼神立马内疚得不得了,把谈生意那阵势收了起来,拍拍闺女的肩,有点生硬地尝试露出个慈祥的表情:“别怕老爸啊,老爸带去你吃肉好不?咱们待会儿边吃边聊?”

谢冰岚看着她爸这左右不对的表情憋笑憋得肺都快炸了,硬是给压下去,梗着脖子点点头。

地儿是一特隐蔽一地儿,谢冰岚要不知道这是她亲爸,真怀疑是被拐到这儿毁尸灭迹来着。

不过之前这类地儿她也没少跟着她爸去,就像后来那帮有钱人不屑于秀名表秀豪车秀豪宅,都改秀佛珠一样,这帮子人不爱上啥劳什子高级酒楼,都爱钻私房菜。

专挑偏僻的,这种没门牌没招牌甚至卫生安全也成谜的黑店。

进店没菜牌,你得随意地点几个名字普通实则材料贵得像喝血的菜式,买单的时候还得眼都不带眨。

总结下来,就是专为这帮傻比秀优越感做准备的一地儿。

谢冰岚直到后来进出惯了这类地方,也不觉着跟外面普通小店的菜式有啥分别,除了特别装b。

这间店之前倒没来过,店里装修还挺精致的,风格没有太标新立异,菜式也是一小碟一小碟上了一大桌,据说还只是前菜,听得谢冰岚冷汗都下来了。

热门小说推荐
楚门骄探

楚门骄探

冬日的寒风呼啸而过,刮得人脸上生疼,龙小凤缩了缩脖子,踢开挡道的小石头。...

火影之宇智波猿飞

火影之宇智波猿飞

重生到了猿飞一族的家中,还是三代火影的孙子这个身份真不错呢起码是个官三代不对,为什么我有写轮眼写轮眼还有一点奇怪对原作的设定基本无修改,没有外来力量体系。主角非无敌火影爱好群陆壹玖捌肆肆叁贰贰...

白袍总管

白袍总管

身怀佛家神通,进入国公府成为杂役,江湖之中,庙堂之上,儿女情长,英雄壮歌。  VIP群129395774,全订可进。...

强势攻婚,总裁爱妻无上限

强势攻婚,总裁爱妻无上限

陆浅浅早上上嫁,晚上被扫地出门,成全城笑柄。十天后,她低调地再嫁,低调到没人知道她嫁了,更没人想到她嫁的人居然是他白天,她是他公司的小职员。晚上,她准时回到他的身边服侍他。她一直以为他是瞎子,洗澡不关门,换衣不避他,反正他全都看不见!她还偷看他的睡颜,偷穿他的衣服,偷喝他珍藏多年的葡萄酒,偷看他藏在屋角的秘密突然有天,她发现,原来她的枕边人从来都是黑夜的王!原来瞎的那人是她,从来不是他。后来,她终于心愿达成,撕了结婚证逃之夭夭。他逮她回来的时候,告诉她他最擅长的事就是翻手为云,覆手为雨。当然,他的云他的雨就是她把她翻来覆去,不知疲惫。情节虚构,请勿模仿...

明帝国

明帝国

曹越穿越来到明末的崇祯十四年七月,正好赶上了悲壮的松锦之战。松山城被满清建奴军队团团包围,作为一名军中将领,是逃跑还是跟着洪承畴死守松山,然后血溅沙场,为国捐躯?曹越不想死,更不想当建奴的俘虏,既然来到了大明,即使自己是挡车的螳臂,他也要努力抗争一次,在这个山河破碎的年代,以热血谱写一曲驱逐鞑虏,复我大汉山河的壮歌。热血与信念,铸就铁血的军魂,马蹄踏处,皆为华夏之国土,一个无比强盛的大明帝国,傲然屹立于天地间。秦淮八艳,长平公主,红娘子,美名流传千古----美人与江山,俱我所爱也...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