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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散步。
据说,一些名人如甘地、卢梭、托尔斯泰也都是喜欢散步的。
但是他们与我无关。
我喜欢散步,决不是出于对他们的摹仿。
散步完全是个人的事情。
推想起来,对空间的渴望,恐怕是最原初的动机。
无论是会议大厅那貌似天空的拱圆形屋顶,还是工作室的欲坠非坠的天花板,都在时间中构成了一种潜隐的威胁,何况多出卫士般永远肃立的墙壁呢。
走出户外以后,世界也不是没有规范的。
但是,在楼群,灯柱,梯级,斑马线,众多的缠绕中闻,毕竟存在着无限多可选择的道路。
回避即选择。
身外许许多多物事,本可以不同自己发生任何的关联。
譬如,偶一抬头便赫然看见太阳,设想低首而行,世上的光华灿烂又于我何有呢?所以,哲学家使用了“在场”
一词。
我即是我,既可以在场,也可以不在场。
我行故我在。
散步时,我不带同伴,只带影子。
集体行动是反散步的。
说到舞蹈,我就不喜欢双人舞和多人轮舞。
无条件地接受他人的约束,响应一种近于严密的节律,这种形式的艺术,纯粹是古代贵族王公及其豢养的优伶的遗传。
我喜欢独舞。
至于散步,则自如多了,简直没有节奏。
或疾或徐,步调全没有法则。
倘使路旁多出一位褴褛的瞽者,或是一株蔷薇,都可以随时停下来。
行行重行行。
没有行囊,没有远方的呼唤和近身的催促,无须尝旅人的苦辛。
只要想到散步,披一件夏威夷衬衫就足够了。
风起时,再加一件大衣,随手把衣领倒竖起来也不失为一种风度。
其实,于散步的人来说,根本不管什么风度不风度,这时,需要的只是鞋子,或穿或趿,尽凭一时的兴会,赤足也未尝不好,就怕少了草地罢了。
总之,鞋与不鞋,全为了取悦自己。
按照传统的关于阴阳的说法,散步主阴,以它的柔静,实在不宜称作运动的。
王维诗:“行到水穷处,坐看云起时”
,很可以为散步写意。
书本子上的所谓自由,大约指的就是这样一种随意性吧?散步是没有目的的。
没有目的,自然没有探寻。
无须寻找的道路叫什么道路呢?其实,散步只是走,并非走路。
散步不是为了通往哪一道门。
门是另一种存在。
只有卡夫卡一类严肃到病态的人,才有门的情结。
自由无所思。
即便有所思,也当自行消失于一片散漫优游之中了。
罗丹的“思想者”
,以拳头支持沉重的脑颅,因为紧张,致使全身的肌肉绷到发直。
状态有如此不同。
柏格森说:“像思想家那样行动,像行动家那样思想。”
思想是需要状态的。
状态决定一切。
一天,我照例作着散步,突然发现双手空空荡荡,仿佛从来没有过的空空荡荡,这才觉得:我应当握着一点什么!
然而接着想,果真有那么一种用具握在手中,还能叫作散步吗?
1991年3月14日于鸽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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