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三言情小说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34 chapter34(第2页)

……江之河撇撇嘴巴,怪责自己脑子有病,明知道景照煜心怀不轨他还要在他这里炫耀自己的“掌上明珠”

发光的时候有多耀眼,这不是存心让贼惦记么?

景照煜不与他说话,江之河也懒得搭理他。

江眠上台前留下的荧光棒江之河替女儿拿了过来,现在高高的举起来。

一左一右,挥动不停。

不比知名乐队演唱,在江眠开口之前,现场并没有太多的期待,只有江之河用力的挥舞荧光棒,直到江眠低声唱出第一句:“海浪无声将夜幕深深淹没——”

现场安静了。

如果用专业音乐人形容江眠的嗓音,她的音色简直太纯净了,清透又有力量,明亮又细腻,简直是现在最为稀有的女低音,关键音质还这般干净婉转。

然,如果用普通听众的感受来说,一句话——开口跪。

江眠本身嗓音条件和天生具有音域跨度就极其优越稀有,别说高三之前她一直接受专业的训练,《大鱼》这首高低音都要细腻处理的古风歌对她真的没有太难,她之所以选择这首歌,因为她喜欢这首歌给她带来的情绪感动。

如果唱歌第一因素是技巧上的处理,第二因素就是情绪把握。

江眠平时情绪都不会太明显,是一个不太外露的孩子,尤其同人说话交流语调又慢又低,不熟悉她的人大多觉得她可能是一个性情淡漠的矜持女孩,却没想到她唱歌的时候,可以将歌词里的每一句都表达细腻悠扬令人回味无穷……

看海天一色听风起雨落

执子手吹散苍茫茫烟波

大鱼的翅膀已经太辽阔

我松开时间的绳索

怕你飞远去怕你离我而去

更怕你永远停留在这里

每一滴泪水都向你流淌去

倒流进天空的海底……

一首《大鱼》先低叹沉吟,再到清透有力,口腔声带肺腔全部打开,每一句江眠都唱得游刃有余。

同样,在江眠唱出第一句的时候,主持人已经不觉得她是紧张,而是这个女孩真的有点酷……

为什么酷,因为实力惊人啊。

江眠唱完之后,台下掌声热烈,甚至还有起哄声,让她再来一首。

江眠交回话筒,微微鞠躬,下来了……

底下,江之河手上的荧光棒都要挥断了,对一个爸爸来说,女儿唱歌那么好听,那么优秀,他自然是无比骄傲。

他也知道眠儿喜欢音乐,在音乐方面很有天赋,弹琴拉琴都学得很快,可是真让女儿走上音乐这条路,他还是会犹豫。

他并不是遗憾眠眠不能考个高分给自己争气,而是他担心有一天过于追寻梦想的人生还比不上平安喜乐的普通生活……

他只是不想女儿拥有太过冒险的人生,然而,那些很冒险的梦,本不应该也不需要由爸爸陪着她……就像老田有一次对他说的那样,眠儿是长着翅膀的孩子,本来就应该飞上更高的天际……

不知不觉,江之河眼眶微微泛热,胸膛又酸又胀,里面包含着一个爸爸对女儿的动容和骄傲;同江之河不一样,景照煜从头到尾显得平静和克制,内心深处的动情也只有自己知道,一首歌的时间,他非常具体地体会到了心动是一个如何细微又清晰的过程,他琢磨是不是身体分泌的荷尔蒙作祟,因为江眠在歌唱的时候,有那么一刻里,他十分想亲吻她,简单又亲密地亲吻她……

原来,男人心动的感觉都伴有想耍流氓的冲动……这样一想,景照煜有些好笑,舌头不经意舔了一下牙齿,接着又舔了舔有些泛干的嘴角。

最后,紧紧地抿着。

江眠走下台的时候,见张大贺和景照煜两个人,一个手捧荧光棒,一个双手插袋,一个神情殷切,一个嘴角微扯,她目光一闪,看向张大贺问:“你干嘛推我上去?”

热门小说推荐
楚门骄探

楚门骄探

冬日的寒风呼啸而过,刮得人脸上生疼,龙小凤缩了缩脖子,踢开挡道的小石头。...

火影之宇智波猿飞

火影之宇智波猿飞

重生到了猿飞一族的家中,还是三代火影的孙子这个身份真不错呢起码是个官三代不对,为什么我有写轮眼写轮眼还有一点奇怪对原作的设定基本无修改,没有外来力量体系。主角非无敌火影爱好群陆壹玖捌肆肆叁贰贰...

白袍总管

白袍总管

身怀佛家神通,进入国公府成为杂役,江湖之中,庙堂之上,儿女情长,英雄壮歌。  VIP群129395774,全订可进。...

强势攻婚,总裁爱妻无上限

强势攻婚,总裁爱妻无上限

陆浅浅早上上嫁,晚上被扫地出门,成全城笑柄。十天后,她低调地再嫁,低调到没人知道她嫁了,更没人想到她嫁的人居然是他白天,她是他公司的小职员。晚上,她准时回到他的身边服侍他。她一直以为他是瞎子,洗澡不关门,换衣不避他,反正他全都看不见!她还偷看他的睡颜,偷穿他的衣服,偷喝他珍藏多年的葡萄酒,偷看他藏在屋角的秘密突然有天,她发现,原来她的枕边人从来都是黑夜的王!原来瞎的那人是她,从来不是他。后来,她终于心愿达成,撕了结婚证逃之夭夭。他逮她回来的时候,告诉她他最擅长的事就是翻手为云,覆手为雨。当然,他的云他的雨就是她把她翻来覆去,不知疲惫。情节虚构,请勿模仿...

明帝国

明帝国

曹越穿越来到明末的崇祯十四年七月,正好赶上了悲壮的松锦之战。松山城被满清建奴军队团团包围,作为一名军中将领,是逃跑还是跟着洪承畴死守松山,然后血溅沙场,为国捐躯?曹越不想死,更不想当建奴的俘虏,既然来到了大明,即使自己是挡车的螳臂,他也要努力抗争一次,在这个山河破碎的年代,以热血谱写一曲驱逐鞑虏,复我大汉山河的壮歌。热血与信念,铸就铁血的军魂,马蹄踏处,皆为华夏之国土,一个无比强盛的大明帝国,傲然屹立于天地间。秦淮八艳,长平公主,红娘子,美名流传千古----美人与江山,俱我所爱也...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