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白山部落,破旧的草棚内。
一个看起来高大健壮的老人躺在草堆上,奄奄一息。
旁边蹲着一个身穿兽皮的瘦小青年,满脸悲切和哀伤。
“阿爹没本事,没能让你过上好日子,阿爹对不起你啊。”
“你放心,风水宝地我已经选好。
一两万年后,我就挖你的坟,你最好能成化石。”
“等这个原始社会发展到现代,我给你们建个博物馆,让你们一家人整整齐齐躺着……”
伴随着青年不停嘟囔,床上的老人面颊不停抽搐,双手颤抖的抓住青年的胳膊,眼看着就要断气。
青年按着老人,轻叹着:“好儿子别怕,人终有一死,只有我不会死而已……”
青年叫白天,三十年前穿越到这个原始社会。
严格来说躺在床上的不是他儿子,是他老婆的儿子……哦对了,现在是母系社会末期,白天曾有五个同道中人。
好在,白天穿越来的第二天,他老婆就死了。
然后,他熬死了同道的几个人……
本来白天是想着在这个原始社会躺平等死,可慢慢的他发现,自己竟然长生不老!
于是在他的协助下,白山部落发生变革,他儿子成了第一任男族长。
可惜好景不长,这才二十多年,他儿子就要嗝屁了……
感受到老人的颤抖,白天皱起眉头:“儿子,别挣扎了,你赶紧死吧,要不然等下天黑没人埋。”
老人憋着气,用尽最后的力气,终于发出声音:“吓喋,几呢咿见尸。”
白天一怔,拍着脑袋:“抱歉忘了忘了,我说普通话你听不懂。
儿子你先别断气,我用你们的话重新说。”
老人吓得直接坐起来,用最后的力气发出一声“嗷呜”
怪叫。
然后,他僵了,缓缓倒下……
白天重重松了口气:“可算是死了,再不埋,天就黑了。”
倒不是白天没心没肺,而是原始社会最不缺的就是死人。
也就因为他儿子是族长才有机会在这里哭丧,换做平常人早就埋了……也不对,平常的人早就被猛兽吃了。
这是个可怕的世界,这里的野兽和人都很大。
就说老虎,两米高属于普通型,一口能吃下两个像白天这样的人。
这里的人也很高大,平均两米,而且每一个都是肌肉满满。
唯独白天是个例外!
冬日的寒风呼啸而过,刮得人脸上生疼,龙小凤缩了缩脖子,踢开挡道的小石头。...
重生到了猿飞一族的家中,还是三代火影的孙子这个身份真不错呢起码是个官三代不对,为什么我有写轮眼写轮眼还有一点奇怪对原作的设定基本无修改,没有外来力量体系。主角非无敌火影爱好群陆壹玖捌肆肆叁贰贰...
身怀佛家神通,进入国公府成为杂役,江湖之中,庙堂之上,儿女情长,英雄壮歌。 VIP群129395774,全订可进。...
陆浅浅早上上嫁,晚上被扫地出门,成全城笑柄。十天后,她低调地再嫁,低调到没人知道她嫁了,更没人想到她嫁的人居然是他白天,她是他公司的小职员。晚上,她准时回到他的身边服侍他。她一直以为他是瞎子,洗澡不关门,换衣不避他,反正他全都看不见!她还偷看他的睡颜,偷穿他的衣服,偷喝他珍藏多年的葡萄酒,偷看他藏在屋角的秘密突然有天,她发现,原来她的枕边人从来都是黑夜的王!原来瞎的那人是她,从来不是他。后来,她终于心愿达成,撕了结婚证逃之夭夭。他逮她回来的时候,告诉她他最擅长的事就是翻手为云,覆手为雨。当然,他的云他的雨就是她把她翻来覆去,不知疲惫。情节虚构,请勿模仿...
...
曹越穿越来到明末的崇祯十四年七月,正好赶上了悲壮的松锦之战。松山城被满清建奴军队团团包围,作为一名军中将领,是逃跑还是跟着洪承畴死守松山,然后血溅沙场,为国捐躯?曹越不想死,更不想当建奴的俘虏,既然来到了大明,即使自己是挡车的螳臂,他也要努力抗争一次,在这个山河破碎的年代,以热血谱写一曲驱逐鞑虏,复我大汉山河的壮歌。热血与信念,铸就铁血的军魂,马蹄踏处,皆为华夏之国土,一个无比强盛的大明帝国,傲然屹立于天地间。秦淮八艳,长平公主,红娘子,美名流传千古----美人与江山,俱我所爱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