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虫群们如潮水般匆匆忙忙地离开了,它们仅仅只是贪婪地啃噬掉了那些“可怜”
的植物之后,便毫不留恋地转身离去。
然而,并非所有的虫子都能够如此迅速地跟上大部队的步伐,一些变得反应迟缓的灰黑色家伙被遗留在了原地,成为这片土地上孤独的存在。
面对这样的情况,田真不禁陷入了深深的思考之中。
他心中暗自揣测着虫群匆忙逃离的原因,经过一番思索后,他得出了一个结论:这样做实在是太不划算了!
因为火炬所带来的破坏,对于那些珍贵的水源以及大气成分而言,简直就是得不偿失。
因此,聪明的虫群选择了只带走地表上那些可以直接转化为生物质的动植物资源,然后迅速撤离这个是非之地。
如今,这颗曾经充满生机的星球已经变得满目疮痍。
大片荒芜的土地裸露在外,毫无生机,淡褐色的水流依旧潺潺流淌,但却失去了往日的灵动与清澈,稀薄的大气笼罩着整个星球,仿佛一层沉重的面纱。
而在这片寂静的世界里,只有那只名为“火炬哥斯拉”
的巨兽,还在缓慢地移动着自己庞大的身躯,绕着星球缓缓地移动着,像是在巡视着自己的领地一般。
尽管虫群们已经逃之夭夭,但当机甲田真抬头望向天空时,仍然可以看到远处的天际线上时不时地划过被恒星照耀出来的一道道巨大的阴影。
这些阴影在星球之外快速的划过,若隐若现,让田真不禁感叹虫群规模的庞大和数量的惊人。
在过去的一段时间里,机甲田真与小镇上的居民之间的关系逐渐变得和谐融洽。
起初,大家对这位来自外太空的神秘访客充满了好奇和警惕,但随着日子一天天过去,彼此间的交流不断增多,双方的陌生感慢慢消散。
如今,当他们在街上相遇时,都会微笑着相互打招呼,甚至偶尔还会停下脚步闲聊几句。
地表上的植物暂时没了,不能制造氧气,但火炬庞大的高频率生命特性,能够促使星球的土地上重新孕育出一种类似于它自身的植物生态系统。
然而,这一过程并非一蹴而就,需要耗费一定的时间才能实现。
幸运的是,关于氧气供应方面暂时无需担忧。
火炬依然能够稳定地发挥作用,持续提供足够的氧气来维持生命所需。
而且,就这颗星球当前的状况而言,对于氧气的需求量也并不是特别大。
但是,摆在他们面前最为紧迫的问题是如何解决食物来源。
毕竟,小镇的人不可能一直依靠有限的储备物资生活下去。
于是机甲田真开始研究起了类似于火炬的金属植物,是同一个气性质的不同变化,一种能结出可以吃的果实的金属植物,这个不算太难,毕境田真可是研究过精灵古树的生态环境变化的。
那个刺猬火龙果,冰淇淋肉丸就是一个不错的参考,其中的植物种子他也是有保留的。
不过,面对不可控金属化植物的改变,机甲田真需要稍加引导,才能保证所结出的果实,不会变成硬邦邦的一坨。
这些植物金属化,正常情况下,都是以火炬为中心,逐渐向外与那些被影响的金属化植物传递自己的电磁脉冲,这能使得它们的会变得飞快,对于是金属植物来说。
待成长到一定的体型后,也就是气达到一个闭环后,这些金属化植物都会自己生成一个小型的原子反应炉,然后层层向外传递。
这些金属植物也通过气会反过来为火炬提供庞大的能源。
在那些金属植物开始大规模扩散之前,这些小型的金属化植物一直处于一种极为缓慢的生长状态之中。
它们依赖于恒星所投射下来的光芒来汲取能量,但这种生长速度简直慢到令人发指,甚至比地球上溶洞中的钟乳石生长还要迟缓许多。
现在机甲田真算是先行催化出了一颗自带小型原子反应炉的金属植物,也就是那种能结刺猬火龙果的植物。
伴随着第一颗金属刺猬火龙果树在一个寻常的夜晚诞生,远处的火炬仿佛也感应到了什么,开始寻找一个合适的地方原地趴的地方。
翌日,没有事干的所有人都跑过来围观这里突然出现的一棵巨大的奇怪灰黑色果树,上面结满了许多的带着尖刺的红色果子。
冬日的寒风呼啸而过,刮得人脸上生疼,龙小凤缩了缩脖子,踢开挡道的小石头。...
重生到了猿飞一族的家中,还是三代火影的孙子这个身份真不错呢起码是个官三代不对,为什么我有写轮眼写轮眼还有一点奇怪对原作的设定基本无修改,没有外来力量体系。主角非无敌火影爱好群陆壹玖捌肆肆叁贰贰...
身怀佛家神通,进入国公府成为杂役,江湖之中,庙堂之上,儿女情长,英雄壮歌。 VIP群129395774,全订可进。...
陆浅浅早上上嫁,晚上被扫地出门,成全城笑柄。十天后,她低调地再嫁,低调到没人知道她嫁了,更没人想到她嫁的人居然是他白天,她是他公司的小职员。晚上,她准时回到他的身边服侍他。她一直以为他是瞎子,洗澡不关门,换衣不避他,反正他全都看不见!她还偷看他的睡颜,偷穿他的衣服,偷喝他珍藏多年的葡萄酒,偷看他藏在屋角的秘密突然有天,她发现,原来她的枕边人从来都是黑夜的王!原来瞎的那人是她,从来不是他。后来,她终于心愿达成,撕了结婚证逃之夭夭。他逮她回来的时候,告诉她他最擅长的事就是翻手为云,覆手为雨。当然,他的云他的雨就是她把她翻来覆去,不知疲惫。情节虚构,请勿模仿...
...
曹越穿越来到明末的崇祯十四年七月,正好赶上了悲壮的松锦之战。松山城被满清建奴军队团团包围,作为一名军中将领,是逃跑还是跟着洪承畴死守松山,然后血溅沙场,为国捐躯?曹越不想死,更不想当建奴的俘虏,既然来到了大明,即使自己是挡车的螳臂,他也要努力抗争一次,在这个山河破碎的年代,以热血谱写一曲驱逐鞑虏,复我大汉山河的壮歌。热血与信念,铸就铁血的军魂,马蹄踏处,皆为华夏之国土,一个无比强盛的大明帝国,傲然屹立于天地间。秦淮八艳,长平公主,红娘子,美名流传千古----美人与江山,俱我所爱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