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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风再次回到死亡之城,这里的情景与他离开的时候是一样的。
“可以让时间静止,或者回到过去的空间。”
他的心底不禁有一丝丝的颤栗。
抬头遥望那无尽的夜空。
可是目光所及之处只是无边的黑暗。
而自己的心中对这样的黑暗竟有以后总莫名的喜爱之感。
少女的笑声戛然而止,她这在注视着凌风那一双黝黑深邃的双眼。
嘴里还喃喃地说道,“不愧是最聪明的黑暗之神,就算化身当做最弱小的人类,还是在这个时候发现了我的存在。”
她稍稍停了一下,“就算现在的你已经发现了我的存在又如何,你不能做丝毫的改变。
倒是你们贸然的用元灵来拯救现在的自己,强迫改变地球即成的命运。
还记得你们的誓言吗?这次可被我抓到了哦!”
她说着脸上就一点点的浮现那种只有少女的脸上才会出现的纯真无邪的笑容。
她身后那个俊美的男子,看着眼前的少女在说着一些他也听不懂的话,而且脸上的表情也在不断地变化。
他很明智的选择了沉默。
他的经验还有理智都告诉自己应该这样做。
在宇宙这个偌大的空间中,自己不知道的事情太多了,只有谨小慎微,才可能不断地增强自己的实力,才能让自己的生命不至于很快的消失。
这样的人生或许没有谁会喜欢,连一开始的他都有想自杀的念头,不过命运并不让他成功,他生存了下来,而且达到了几乎所有生物都羡慕的天神级。
他也习惯了,更加明白了自己的生存之道。
“一件最糟糕事情的发生,很可能是新的生命的开始,所以不要轻言放弃。”
这就是他的生命格言,也是生存之道。
他从那一刻拥有了自己完整的人生。
哈夫拉幽蓝色的火焰逐渐增强。
斯芬克斯的身上已经有几处烧伤的痕迹。
凌风来到月儿的身边,看着月儿因疲于战斗而显得有些苍白的脸庞,心中有一点悸动,是那样的痛苦。
可是能这样看着她,又是那样的幸福。
斯芬克斯在哈夫拉的几下强攻之下,终于露出了致命的破绽。
凌风很清楚的知道,这个破绽是斯芬克斯故意露出来的,是为了挽回自己的败势。
“原来每个生灵对于自己的生命都是那样的珍惜!”
凌风不禁苦笑了一下,同样也是在嘲笑自己,嘲笑那个在沼泽之地那个有着极其错误想法的自己。
结果似乎永远在向我们开着无尽的玩笑。
在哈夫拉那双冒着幽蓝色火焰的眼睛中,对于斯芬克斯致命的破绽置之不理,他只看到了那个唾手可得的头颅。
一道幽蓝色的的光芒闪过,斯芬克斯的头颅已经飞在了半空之中,哈夫拉直接跃起,脸上的笑容是那样的夸张,那样的如释重负。
对于斯芬克斯来说他也万万没有想到,眼前的这个木乃伊竟然直削掉自己的头颅,他准备好的攻击,毫无用武之地。
可是一直隐身在黑暗之中的井上樱并没有错过自己认为的这个绝佳的机会。
一道闪着金色光芒的利剑,向着斯芬克斯的心脏刺去。
“不要!
“凌风的喊声是那样的担心,那样的匆忙。
看到凌风这样的口型,井上樱脸上的笑容竟是那样的开心。
命运是一把雕刀,只是很多人无法坚持到雕塑的完成。其实这不是一本商业娱乐的小说,只是用玄幻包装了一下,想找轻松的朋友先抱歉了。作者在写这本书的时候,母亲与表兄相继肝癌去世,作者自己身体也检查出肝硬化,转氨酶400,有肝癌可能。于是笔者是本着遗作的态度,将自己对人生世界社会哲学宗教等方面的见解认识,凝聚与展示在这本书里。所以很自然的,牺牲了一本小说原本作为商业娱乐方面的效应。很多需要描写的地方轻轻略过,大部分商业元素都无法顾及到,事实上如果作为商业小说,本书起码需要300W字以上来描绘,浓缩成100多W字,实在不够好看啊,大概就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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