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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章 夺人眼球(第3页)

“没……你呢?”

“哼,一群浅薄的家伙。”

煌嘴汪从卡车的下层取出一份份新鲜的【鹅肝】,颠了颠手中肥美的鹅肝,“我要做的可是1971年波斯国王巴列维二世为了庆祝波斯帝国2500周年庆典的主餐……”

“由高卢巴黎着名的餐厅马克西姆(Maxims)主厨特制的镶了鹅肝,并以鹌鹑点缀围绕的【烤孔雀】。”

(注2)

“巴黎……”

“高卢主厨……”

“国王……”

一听到这些关键词,【广麟楼】里的泥轰人瞬间颅内超载反应激化并超绽放。

看到这,马鹿顿时摇了摇头,不愧是泥轰人,这巴黎滤镜,这国王滤镜……

“孔雀曾是波斯帝国的象征,所以巴列维国王用孔雀做主菜是有理由的。

但我听说孔雀肉粗硬难咽,口感非常糟糕。”

久我照纪捏着下巴沉吟道。

“哈——小子,这就是你的见识浅薄了。”

煌嘴汪晃了晃手中的“墨刘爪”

“在中世纪的欧洲,孔雀可是上流社会最为推崇的白肉。”

“欧洲中世纪的人民将肉分为三大类,分别是白肉(禽肉)、红肉(哺乳动物)、鱼肉。”

“在欧洲传统医学看来,在这三种肉类中,红肉的温热属性最强,鱼肉的湿润属性最强,而白肉的属性最为均衡,所以白肉最受追捧。”

(注3)

“当时的上层社会对于白肉还有一个特殊的癖好,爱吃稀有硕大的禽鸟,比如苍鹭、鹤、天鹅、孔雀……”

“我不仅擅长中华料理的【食医】手段,就连西方的医学也了如指掌,就靠我手中的‘墨刘爪’,改变区区食材的口感根本不是问题。”

说到这,煌嘴汪手中的“墨刘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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